“公司就是她的提款机。”近日,有群众举报中石油旗下广州阳光酒店一位女总经理通过虚开发票,长期用公款购买名牌奢侈品、办理五星级酒店万元水疗卡等问题。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总经理频频采购“食品”财务人员称从未见过实物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酒店是中石油全资子公司华油集团旗下酒店品牌,在全国各地有30多家酒店,主要设在国内一些大城市和重点风景区。广州阳光酒店2011年8月开业,对外宣称按五星级标准打造。
有网帖举报称:“中油广州阳光酒店总经理李海霞用公款在广州友谊商店给自己买各种名牌衣服、鞋和包,并开成食品发票回公司报销,总共有几十万元。她所穿戴的衣服、鞋子、首饰几乎没有一样花自己钱购买,全部都是公款。”“这只是一部分,公司就是她的提款机。”
为证明其所说,网帖贴出了5张发票的照片,付款方均为“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收款方都是“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5张由广州友谊集团开具的发票合计62615元,每张发票的报销金额均在1万元以上,且发票“项目”栏均为“食品”。其中1张开于2012年8月16日,金额为12400元;另外4张均开于2012年12月29日,为连号发票。
网帖曝光后,又有该单位的知情人向记者举报称,李海霞还用公款办理豪华水疗卡,并提供了3张连号发票,均由“广州富力鼎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富力君悦大酒店分公司”开出,项目为“餐饮费用”,合计1万元,开票时间均为2012年12月2日20时33分前后。
“实际上,她就是通过发票套钱。”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总经理的这种‘食品’发票,有时几天一张,有时一天几张,都是‘一批’回来报,也没有明细,从来没有见过货品,只见到单据。”
另一位广州阳光酒店现任员工说:“其实,在食品原材料这一块,我们酒店有固定的供应商,绝不会从友谊商场进货,那成本多高啊?如果是真正的食材原料发票,发票明细会写清楚明细,如鲍鱼、燕窝等,收货部也会见到相应的食材进来。”
该酒店一位前财务部人士还告诉记者:“我们做酒店的,食材成本开支大无可厚非,所以,总经理这些假账统统都入到餐饮部才不会引起注意,也因此每年集团下来审计从来没有出过问题。”
奢侈品区买“食品” 豪华水疗成“餐饮”
为核实这些发票的真伪,记者分别登录广州市国税与广东省地税官方网站,根据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等有效信息逐一核对,确认举报的8张发票全部为真实发票。
当事人到底买了些什么呢?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广州友谊集团是一家大型综合性商业上市公司,据环市东分店的多名收银员确认,网帖涉及的5张发票是在该商场1楼的3号收款机开具的,而友谊商店的开票原则,是除了负一楼的综合服务处可以开发票,购物只能在本层开具发票。记者在其他楼层购物后拿到1楼开具发票,就被拒绝。
友谊商店的楼层指示显示:该商场1楼为国际名牌区,主要销售国际名牌服饰、精品、化妆品、手表等,巴宝莉、江诗丹顿、卡地亚等奢侈品牌云集,而该商场唯一的食品区位于4楼。
记者找到发票的开票人谭建华,但她坚称“对当时的具体情况已记不清了”,让记者联系友谊集团。广州友谊集团办公室主任吴丽苹说,为保护消费者的隐私,不能向记者提供当时的购物清单,除非记者取得司法部门的授权。
而在富力君悦大酒店开具的发票“备注栏”上,则明确地写着“OSPA”字样。富力君悦大酒店是位于广州CBD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经记者向酒店方核实,“OSPA”是指位于该酒店24层的高端水疗项目,办理会员卡1万元起步,单次按摩护理680元起步。该水疗会所的工作人员确认,该会所并无“餐饮”服务,但可按消费者需求开具“餐饮”发票。
该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李海霞确实到该会所办理过一张会员卡,价值1万元,目前卡上还剩下421元,为其开发票的腾某是水疗部的副经理。
9月17日,记者见到李海霞本人,但她拒绝接受采访,只是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表示具体情况不能跟记者谈,因为上级纪委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结果将于10月中旬左右出来。
从8月起,记者多次联系阳光酒店的上级单位——中石油华油集团,该集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核查中,暂时无法答复记者。
“发票腐败”不应成为反“四风”死角
根据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虚开发票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商家还主动提供多个填报项目以供顾客开发票时选择。因为发票通用性过强,虚开名目的发票很容易成为隐性腐败的合法工具。
据友谊商店环市东分店综合服务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在该商场购物,开具发票时可按需求填报项目。记者在购物后要求开发票,一位收银员拿出一张黄色小卡片,上面列举有“食品、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床上用品”等20多项“发票可开内容”供选择。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小清表示,这种虚开发票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企业管理角度看,也违反了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国有企业高管利用违规发票套取钱财,其实质就是监守自盗的盗窃国有资产行为,在这一过程中,虚开发票俨然成为国企高管们奢侈职务消费的惯用伎俩。”周小清说。
早在200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颁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职务消费禁止奢侈浪费。2012年,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行为。今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再次明确指出:“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
专家认为,当前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多采取事后报销方式,缺乏相应的监督,一方面需要加大对职务消费的审计力度,另一方面要尽快改革我国的发票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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