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成千上万的上班族怀揣一张薄薄的公交卡四处奔波。公交卡里不仅有个人自愿存储的交通费,还有一笔强制交纳的10元至30元不等的押金。
这笔看似不起眼的“小钱”,汇聚起来数目惊人。据住建部IC卡应用服务中心数据,全国有约4.2亿多张正在使用的城市公交IC卡。据北上广三地公交卡公司最新数据,仅三地目前在用的有押金公交卡约分别为4100万张、2900万张和1300万张。记者从三地公交卡公司了解到,按每张卡20元押金计算,保守估计,仅北上广的公交卡押金总额已逾10亿元。
大多数人认为,这笔巨款一直安静地躺在专用账户上“沉睡”、可以随时取回“唤醒”。但是,记者调查却发现,事实上,,最终悄然落入公交卡公司的腰包。
目前,各地对押金的管理没有统一规范,但普遍在合同中约定:公交卡的所有权属于公交卡公司,持卡人租用卡需预付一笔现金,押金归持卡人所有。按上海、厦门等地的规定,押金需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上海市公共交通卡管理办法(修订)》等地方规定还明确,押金用途只限于退还卡押金。
不过,在实际中,属于消费者的这笔资金,并没有安全地“躺在”公交卡公司的账上。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押金正层层被“截留”甚至挪作他用:
———直接充作“运营成本”。北京市政一卡通公司负责人坦言,很多钱用于采购等投入,剩下的押金根本没那么多,但不便透露具体余额。
———借各种收费之名逐步“截留”。有一些城市以收取折旧费、维护费、磨损费的方式,每月扣除部分押金,直至全部“扣光光”。
———押金产生的利息更是一部分“无主”巨款。仅广州,截至2013年底,羊城通卡账面累计产生的押金利息就达800万元。而押金利息的去向,各地从未有任何公开信息披露。
———遗失、损毁公交卡的押金无处追寻。每年都有大量公交卡被不小心遗失,随着“遗失”的还有押金。
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经过层层“截留”,押金可以悄然进入公交卡公司的腰包。在许多地方,押金余额有多少往往成了一个“谜”。
上海市徐汇区政协委员、上海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吴冬认为,押金是消费者为获得用卡权的预付款,是质押担保的一种形式。而根据《物权法》中对“孳息”性质的解释,押金产生的利息也应归所有人。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和公交企业对法规、合同约定置若罔闻,甚至以填补公交系统“运营成本”之名,把押金当成了一项“收费”名目。
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李红昌认为,公交卡押金之争涉及三个公共利益问题:一是押金的合理性;二是押金标准的合理性;三是退还运用等服务的合理性。“但这三方面目前没有一个统一规范,企业依据的只是不同地方的政府批文。”
“消费者的押金不能让一两家企业自行处置,归属不明确的资金也应当上缴公共财政再用之于民。”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认为,押金应当只是交通卡工本费,所谓的其他“运营成本”应属企业自负盈亏,不能借机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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