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蔡某华在未经许可、无相关资质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未经检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药品销往市内城乡结合部的十几家小药店、小诊所,现场还查扣未加工的中草药12吨,品种达130余种。今天记者从海口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提前介入快速批捕了这起跨广西、海南两省,集生产加工、批发配送于一体的大型制售假药案。
2014年3月至8月间,犯罪嫌疑人蔡某华为谋取个人利益,从广西玉林购进大量中草药,在未经批准许可和无相应资质情况下,在环境恶劣的出租屋内非法进行中药饮片的加工生产,并冒用广西玉林制药有限公司的品牌商标与产品合格证进行销售,其行为已经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
海口市检察院了解案情后,迅速提前介入该案,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等向公安机关提出引导意见,强化证据收集。案件报捕后,该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从犯、主要实施者和一般工作人员在涉案情节、作用、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做了针对性区别,对主要组织者、实施者的蔡某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两名普通工作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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