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企业的票子,屡被禁止的“红顶商人”,仍在编制内外自由游走。最新数据显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近8万人,完成清理约5.5万人。
去年10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各地掀起集中规范清理行动。
江苏省排查出5374人,4726人退出;山东摸排出7640人,已清理规范6038人……在集中规范清理干部到企业兼职期间,全国各省区市共排查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近8万人。左右逢源的“两栖人”,不得不做出“取舍”。
在这其中,吉林省对副省级领导干部的清理行动最引人注目。3名原副省长违规担任地方银行、担保公司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董事长,1人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被处理,另外2人均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
金融机构并非兼职官员的“唯一选择”,城投公司、地方融资公司同样是一些党政干部热衷的去处。在一些市区县的融资平台公司,掌门人往往都是“红顶商人”,由副市长、副区长、副县长等兼任,公司关键岗位负责人也往往是当地政府部门负责人,甚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除企业外,官员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也并不少见,一些协会的正副会长中,一半都是现任官员,利用官员影响力,通过办会、评奖向企业“敛财”的手法同样恶劣。
专家说法
违规兼职不能“一辞了之”
2004年,《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中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2006年开始施行的《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2013年,中央组织部再发意见,用“严禁”“不得”“不准”等词语替代“原则上”、“一般”等模糊词语,对已退休或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到各类企业兼职也进行了刚性规定。
“从目前曝光的情况看,多轮‘禁令’都未得到严格执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已查出的大规模出现违规兼职,不能简单“一辞了之”,需要对违规兼职者一查到底,对隐形腐败形成追缴;对一些不留弹性的限制与回避条款需严肃、到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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