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男子因生活不如意产生轻生念头,他先趁机将女友杀死,之后通过吞食大量安眠药、割腕等方式自杀,均未成功。9月28日,记者获悉,海口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死刑,立即执行。
2012年4月,罪犯洪海涛(男,1987年出生)与被害人许某(女,殁年26岁)在QQ上聊天认识,随后成为男女朋友。2012年8月8日,洪海涛与许某在一家私人宾馆开房,二人发生性关系后,洪海涛在为许某做头部按摩时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朝许某右颈大动脉捅刺一刀,并用手捂住许某的嘴、用四肢压住许某的手脚直至许某停止呼吸。在确认许某死亡后,洪海涛去药店购买具有助眠作用的保健类药“睡的好”后返回现场吞食、用刀割手腕,后躺倒在现场,次日被发现。经法医鉴定,许某因右颈总动脉和右颈外静脉破裂造成出血性休克死亡。罪犯洪海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罪犯洪海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海口中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洪海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洪海涛的上诉,维持原判,并分别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判处罪犯洪海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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