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悲观厌世,一男子放火焚烧自家房屋自杀,幸被邻居及时发现报警,才未造成严重后果。增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华日前因放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男子周某华独自带着12岁的女儿在增城生活,经营生意失败让其心生自杀念头。2014年5月30日下午,周某华到外面买了一瓶二锅头回到位于增城市荔城街沙园中路的家中,发现因无力支付电费,家里的电已经被停了。周某华喝了一些酒后想与女儿一起死了算了,便将厨房内的煤气罐搬到杂物房内,拧开煤气罐释放煤气,用打火机将煤气点燃引起大火,并与其女儿周某留在房间内,放任火势蔓延。父女二人后被消防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周某华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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