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黄某的银行账户中的钱款莫名被人取走1万元,最后得知取款人竟是以前帮助自己汇过款的朋友赵某。9月30日,南海网记者获悉,琼山区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9月6日,被害人黄某因银行卡遗失遂到银行办理挂失,同月16日黄某持存折取款时,发现账户里的存款被人于2013年8月23日分5次取走了10000元。破案后,黄某惊讶的发现取款人竟然是以前帮助自己汇过款的朋友赵某,这才得知正因为自己无意间泄露银行卡密码,让人轻而易举的将账户上的钱盗走。
法院认为,赵某以合法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所持他人的信用卡,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人民币1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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