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北京市民上街遛狗,别忘了给宠物狗佩戴免疫标识。今起,一批新规将随着国庆节的到来正式实施,其中不少与百姓的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
企业年报不实
将入“黑名单”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今起施行。条例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企业注册登记等信息产生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公示信息将随机摇号抽查。企业未如期公示年度报告或信息不实将入“黑名单”。政府采购将对“黑名单”企业限制或禁入。
部分优抚对象
补助标准提高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40%。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2360元、50700元、49040元,分别比2013年提高了8730元、8450元、8170元。
医疗器械
禁标称“根治”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4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五部规章也将于今日正式施行。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明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北京落点
不得随意处置死亡宠物
今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处置死亡的宠物,遛狗的主人都要给宠物狗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对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狗狗未做免疫接种,主人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犬只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饲养者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死亡的动物,饲养者不能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应当将需要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时送交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进行处理。
公益性就业组织首次覆盖乡村
今起,本市试点在部分街道、乡镇设立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明年在全市300多个街乡推开,这是本市首次将公益性就业组织向农村延伸。对安置人员实行全日制用工管理,为他们签合同、上五项社保,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公租房卫生间装修产业化
本市《关于在本市保障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今起实施。意见要求,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至少要成为一星级绿色建筑,而公租房的卫生间要进行产业化装修。“意见”在全国首次提出“装配式装修”的内装工业化要求。干法施工、工厂化制造、现场装配,将大大减少施工现场的垃圾、噪音,降低污染,提升装修质量,便于后期维护管理。
晨报记者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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