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规范执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保持强劲势头,集中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省检察院建立的贿赂人员信息库今年已录入行受贿人员信息2900多条。
总结起来,海南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呈7大特点。一是办案力度持续加大,办案数量稳中有升。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核心工作,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1至8月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33件295人,同比分别上升30.2%、22.4%。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查处大案要案成效明显。1-8月共立案查处大案160件,要案43人(厅级干部5人),同比上升79.2%。先后查办了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李年佑、东方副市长梁学安、临高县副县长陈卓尔、省电教馆馆长陈东云等一批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是集中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震慑和警示效果明显。检察机关通过深入研究各行业、各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整合全省侦查资源,探索出“选取重点领域、省院牵头突破、深挖一批线索、迅速辐射全省”的工作模式,成功突破了海洋渔业系统、公路交通系统、教育、卫生系统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窝案串案。
四是办案质量显著提高。检察机关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加大办案力度的前提,坚持在初查、立案、侦查各环节严格把关、规范执法,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今年1-8月,全省反贪部门办理的案件中没有撤案、不诉及生效无罪判决案件。
五是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规范执法。今年6月,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了涉案财物、规范执法和加强队伍建设的专项检查,全面清理已办结贪污贿赂案件涉案款物,发现并解决了一批涉案扣押款物的遗留问题,同时对涉案款物管理、同步录音录像等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操作性规范。
六是适时、灵活运用强制措施,确保侦查工作顺利进行。修改后刑诉法对审讯时间和同步录音录像都有严格要求,实践中一些犯罪嫌疑人对刑诉法的规定有所了解,具有一定的反侦查和对抗审讯能力,针对这种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有针对性采取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在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使用中,使用前对案件初查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严格审批程序,精心准备指定监视居所,严守看管纪律和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多名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顺利突破,效果明显。
七是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有了新进展。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加强与党政中心、工商、国土、计生、电信、地税、南方电网、海南有线电视、海口铁路公安处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通过利用信息平台开展查询通信信息、公安、房产、计生、航班等信息,先后建立了线索库、贿赂人员信息库、装备效能系统、快速查询和分析研判平台。其中的贿赂人员信息库已录入行受贿人员信息2900多条。同时,省检察院反贪部门通过使用测谎仪、手机信息提取分析设备、硬盘信息恢复提取设备等现代化侦查装备,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在办案中较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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