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简化为三类 实行阶梯式水价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价调整方案,原有的五类水价将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大类。
同时,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水价按“1:1.5:3”执行。其中,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22吨,水价由1.55元/吨调整为1.75元/吨,上调幅度为12.9%;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23—33吨之间,价格为2.63元/吨;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34吨及以上,价格为5.25元/吨。实行阶梯水价,拉开节约用水与超量用水之间的水价差距,能让浪费者承担高额成本,体现公平、合理、有效的节水政策。
《方案》同时建立水资源税、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即新的水价调整实施后,如遇到国家和地方调整水资源费、水资源税和水源费时,按照规定同步调整水价。
据了解,新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获批准后拟定明年初实施。
市民观点:
今天的常务会议邀请了市民代表参与,市民周大卫认为这次水价调整方案历经两年时间,先后经过十次讨论、修改和审核,是比较审慎合理的,既兼顾了政策的要求和市民的承受能力。
另一名代表王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城市如上海、广州等已经开展阶梯水价政策,而海南目前的水价仍是八年前的价格,这八年中物价上升指数已经比较高了,但水价一直没有变,这点本身就不合理,作为市民,这次水价上调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上调幅度比较小,每家平均也就涨一块多钱。但对特种行业水价的调整,王忠认为幅度过大,从3块多调到了10块跨越太大,因为特种行业往往和居民区是混杂在一块的,比如有些楼房中,既有办公点,也有居民住处、酒吧、洗浴等,这样监管起来就比较困难,所以特种行业的水价一定要和第三阶阶梯水价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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