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陕西男子“吃面涉毒”被刑拘 称遭警方刑讯逼供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10-10 20:10

掺杂在卤料中的罂粟壳(资料图片)

曾经红火的窑洞擀面皮店大门紧闭

  9月3日中午,陕西吴起县男子刘居有疑因食用含有罂粟壳粉的擀面皮,尿检呈阳性,被当地警方以吸毒之名行政拘留15天,直到9月18日才走出看守所。面皮店老板也因给食品非法添加罂粟壳被拘留10天。办理该案的派出所所长马玉斌当时对媒体表示:“我们是依法办案,无论是自主吸毒或者误食毒品,公安机关均以吸毒论处,这方面法律没有明确界定。”

  当地警方对该案的认定方式以及后来对两人处罚力度的不同,导致一时间舆论大哗。9月24日晚,延安警方官微对此事做出回应称,“已经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同时确认误食毒品不以吸食毒品处理”,让案件性质发生逆转。不过,延安警方对案件定性的改变并没有让此案就此了结,当事人刘居有的亲属在向检察院提起控告后,还在努力要“讨回公道”。

  当地警方对于“私了”未回应

  9月28日,在吴起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病床上的刘居有身裹棉被,一脸阴沉,眉头紧锁。面对记者的询问,只是一个劲儿地说“我头晕”。他自称遭遇刑讯逼供后一直头晕、头疼,还患上了疝气,一直住院。当晚,其姨妈刘晓玲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对方”通过中间人传话,希望“私了”。刘晓玲称,他们家并不想私了:“我们已向当地检察院提交了一份诉状,内容包括要求恢复刘居有的名誉,同时要求警方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总数是60万元。”刘晓玲告诉北青报记者,刘居有被释放后变得胆小怕事,“神情都变了”,“这些天我正在联系律师,想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利”。

  前天,刘晓玲再次告诉北青报记者,帮吴起警方传过“私了”建议的中间人又开出了最新条件:“给刘居有补偿6万元,明确不再认定刘居有吸毒嫌疑,也不会因为偷盗原油被判刑,但前提是也要给外界、主要是一直关注此事的媒体一个交代,就是承认因为感冒不舒服,吃了一点点。”

  “我们肯定不会答应。”刘晓玲语气坚决,“这不是给我们挖坑吗?纯属欺负人。”“我们可以不深究,但是我们要求恢复名誉,把刘居有的名字从警方‘黑名单’中除去;不能因为偷盗几袋原油就被判刑,那点事根本也够不上判刑。派出所打人者必须道歉,并给予我们一定的精神补偿,否则我们只能走‘打官司’的途径。我们今天上午刚找了县检察院,他们说我们没有在派出所被打等情况的证据,所以现在还无法立案。”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还未得到当地警方有关这次“私了”开具条件的任何回应。在此前的9月29日,北青报记者曾就刘晓玲所说“私了”一事向吴起县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求证。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刘延明称“没听说”,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齐乃飞则表示:“案子还在调查阶段,怎么可能私了?现在正在走程序,具体案件进行到什么程度,不便过问。最终案件怎么处理,要根据调查结果来定。如果不存在违法情况,就没事。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也还要依法处理。结果会对外公布。”

相关链接:
山东一农妇院里种罂粟被拘留10天 称"想蒸菜糕"
河南周口一高中校园种783株罂粟 家长报警
国家食药监局:火锅底料添加罂粟壳问题突出
海南食安办:发现火锅食品添加罂粟壳拨12331举报
七旬老人为给自己治病种781株罂粟被判刑
[来源:环球网] [作者:] [编辑:杨雨霞]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