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石家庄10月10日电 10日下午,记者从河北省环保、气象等部门联合举行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媒体通气会上获悉:目前,河北省的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衡水、廊坊、唐山、定州和辛集市均已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预计到本月12日,全省重污染天气将结束,应急响应措施将解除。
据介绍,10月7日上午10时,河北省环境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预测:8日至11日,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衡水市、廊坊、定州和辛集市将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将达到城市黄色(Ⅲ级)预警水平。
10月9日上午,会商结果提出:预计至11日,河北省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等地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达到《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Ⅱ级)预警条件。其他地区继续维持预警等级不变。当日,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河北省气象局首席气象服务专家、新闻发言人郭迎春表示,由于受静稳天气影响,风速小,污染物不易扩散,成为10月份以来雾霾持续盘踞河北大地的重要原因。
一直以来,河北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和应急工作。今年专门新成立了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负责全省环境应急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
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警室主任宋文波说,现在每天十点整,他们都要和省气象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行全省空气质量预报会商,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北京、天津进行联系,通报三地情况,共同形成一个对未来的预报结果。当发现京津冀地区出现预警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发布相关预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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