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刘万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河北省纪委)
资料:刘万青简历和分管工作
刘万青,女,汉族,1963年4月生,河北涞源人,中共党员,1981年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1979年09月至1981年09月涿州师范学习;
1981年09月至1992年10月涞源县中小学教师、政府机关干部(其间:1985年09月至1988年09月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保定地区分校汉语言文学专业脱产学习;1990年09月至1992年09月在省委党校本科理论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脱产学习);
1992年10月至2002年07月省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秘书长(其间:1998年09月至2001年09月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07月至2005年11月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5年11月至2006年06月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6年03月至05月在省委党校副厅级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脱产学习);
2006年06月至2008年05月廊坊市委常委,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其间:2004年01月至2007年01月在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8年05月至2010年11月廊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2008年02月至2010年01月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省委组织部工作调动;
2011年12月至2013年11月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13年11月至今 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妇联兼职副主席。
分管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规划财务处、机关党委;负责与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省荣军医院、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管理处、省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联系。(资料来源:河北民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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