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万宁市民吴文明说,他们是从利比里亚安全回来了,可是还有两个月工钱没拿到;回国后疟疾治好了,但如今讨薪成了他们的一大难题。
据吴文明介绍,他和李秋育、杨亚壮、李明、王少云5人,是通过老乡李振明介绍,与山东省济南乾中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前往非洲利比里亚做工,主要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设备日常操作、技术指导等;工资待遇为10000元人民币/月。
在吴文明提供的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上写着,发放工资的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首月工资启程前一天预付,入境工作后,于3个月内在再发工资时平均扣完预付的工资,工作发放由甲方通过银行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内,并致电告知乙方家属。
办理好护照和相关手续后,2013年11月17日,吴文明、李秋育、王少云、杨亚壮和李明5人,从北京乘坐航班前往利比里亚。2014年1月17日,李振明、苏才花和一位该公司管工的负责人也前往利比里亚。
杨亚壮说,前往利比里亚前,该公司确实支付了1万元工钱,到达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及时到工地干工,拖了一段时间后才正式进入工地干工,所做的工作与《协议书》中约定的差不多。
水土不服患疟疾
打针致手肿要求回国
随后,水土不服的症状慢慢出现,每个人都患了疟疾,主要就是头痛、发高烧、恶心、呕吐等,且很难治愈。吴文明说,其中苏才花和李秋育患了两次疟疾。李秋育说,当地医疗条件差,工地去医院来回需5个小时,第一次去打针还比较顺利,第二次患病去打针时,“手都打肿了,还是没打成,后面那医生说要不就直接把药水喝了,但是我没敢喝。”
吴文明说,当苏才花第二次患疟疾后,就诊的中华医疗队就曾警告:要是再患第三次疟疾,他们也不敢收了,得赶紧回国治疗。
听了这话,大家都急了,随后便开始商讨回国,由于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工期为1年,从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15日,一开始要求回国遭到公司拒绝,经过多次协商才同意。吴文明说,“我们走的时候,也向公司讨要工钱但没给。”
4月15日,李振明和苏才花,提前乘坐飞机回国。4月20日,吴文明、李秋育等5名工人从利比里亚启程,22日到达北京,并转机飞往海口。李明说,他们回到万城镇后,都不敢回家,第二天就到万宁市人民医院就诊。李明和王少云提供的医院诊断都为疟疾,住院治疗几天后,他们才出院回家。
建议工人向公司所在地
申请劳动仲裁
“3月份和4月份的工钱没发,打电话不接,发短信给他,他就回复等xxx回来再说。”杨亚壮拿出手机,给记者翻看他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米某的短信记录,据杨亚壮的银行流水账单显示,他共收到3个月的工钱共3万元。此前,记者曾电话联系李振明,了解工人们讨薪一事,但他显得很无奈,工人虽是我介绍去的,但是我的工钱也没拿到,不知道该怎么讨要。
8月29日,吴文明、杨亚壮等到万宁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这起“跨省跨国”讨薪难情况,了解工人们的诉求后,工作人员给工人们做了笔录材料。当时,万宁市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人们反映的欠薪事情不是发生在万宁辖区,欠薪的公司在山东,那就先给工人们做笔录和搜集材料,再向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汇报该情况,由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与山东劳动部门协调处理该问题。
10月10日下午,记者拨打济南乾中商贸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米某的电话,电话接通后,记者刚表明身份,对方就挂断了电话,随后再拨打就无法接通。
7名工人该如何维权?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仕伟表示,工人讨薪维权要么向劳动合同履行地,要么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但劳动合同履行地远在非洲的利比里亚,不太现实;那么工人就应到该公司所在地济南,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反映此问题,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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