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债新规疏浚的,不止于债务资金的流向,更有对政绩观的矫正:不勤政者,靠边站;不廉政者,必拿下
国庆长假中,地方债新规落地,一时成为热点。对延续多年的地方债务痼疾来说,这则新规不啻一剂治本猛药。而从基层治理的微观视角打量,发债新规疏浚的,不止于债务资金的流向,更有对治理者发展观、政绩观的矫正,若真能落地生根、兑付承诺,当能为从政之心打开一条“明渠”。
“土地财政”“借债建设”,听来让人头痛。为在“经济锦标赛”中跑出好成绩,不少地方选择了“量出为入”:没有生财的资力,就寅吃卯粮、借钱搞跃进,没有发债的权力,干脆借道融资平台、信托公司,曲线生财。结果,地方债务6年增加3倍以上,到2013年已逼近18万亿元,相当于全国GDP的1/3!有了政绩,旧官换帽子,拍拍屁股走人,新官上任,没空打理旧账。雪球越滚越大,埋伏在炙热的繁华之侧……
头痛,但不能头痛医头。解决“预算软约束”,只能靠债务公开的硬手腕。修订的预算法允许地方发债,欠债还钱的事,放到台面上来。发债新规,进一步就发多少、干什么、谁来还,给出明确的说法。并且,“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中央不再为地方“埋单”,从根子上堵住了“虱子多了不痒,饥荒多了不愁”的歪念想,有望在总体上控制增量、缩减存量。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适度发债厚民生可以,但不能过了头。几乎同一时间,国土资源部出新规严防“鬼城”,表示新区用地能不批就不批。管住地,相当于管住了滥发债的出口,不能再一窝蜂地搞房地产。不乱盖房子,发债用在哪里?按新规,要“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换句话说,基础设施也好,民生改善也罢,都得一五一十晒在阳光下,接受最终的债权人——老百姓的全民监督。
其实,离开监督的发债,必然藏污纳垢。不少地方,画个圈就给钱,几乎成了“潜规则”。比如那个“官跑跑”的洛阳副市长,起底之后发现,当年与地产商打得火热,利用说不清道不明的融资、投资,在小县城里搞“百栋高楼”的新区,3年间疯涨近7倍,滋生了拆迁、工程一系列腐败。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特别是相关的审计、金融监管跟上来,对杜绝假发展之名擅权谋私,形成有效的遏制,乃是新规的公信力所在。
现实中,有的干部借发债项目中饱私囊,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的干部没甜头就不干事,该干的民生工作也撂荒,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只有勤政、廉政一起抓,方是为政一方的良性政绩观。当然,政绩观的道理讲了千百遍,不能只成了一句空话、套话,而要靠实打实的制度来倒逼。新规对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的完善,对考核问责机制的建立,对债权人约束的强化,目的只一个:不勤政者,靠边站;不廉政者,必拿下!
一出出圈钱弄权的“暗战”,有望就此重回法治正轨。上到宏观调控,房贷政策怎么变怎么调,行政审批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下到地方债务,如何修明渠、谁来堵暗道,都得靠制度、靠法治。被戏称“天下第一司”的发改委价格司,有五位司局长落马,这之前不还参观过监狱吗?事实证明,仅有警示教育、思想引导是不够的,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还需要制度的刚性、法治的必行。
“若说这是一则老故事,故事后面的精神,却似周一早晨般新鲜无比。”法治的中国,先得有法治的政府。给那一只只闲不住的手,戴上法治的手套,才能有勤政为民、廉政为官,随心所欲而不逾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