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节能汽车补贴推广政策
2010年5月底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指出,排量在1.6升以下的车型将享受节能补贴,补助标准为3000元/辆,但首要条件是百公里油耗低于6.9升。截至2011年10月,相关部门共补贴汽车357万辆,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贴资金107亿元。
2011年10月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文调整汽车节能补贴政策,补贴车型标准提高,百公里油耗从此前的6.9升提升至6.3升,但车辆补贴保持3000元不变。2012年5月,国家决定再安排财政补贴60亿元支持推广1.6升及以下排量的节能汽车。2013年9月,由于60亿元资金使用完毕,该项政策补贴结束。
国家发改委公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该目录中的车型享受国家3000元补贴。根据现行发布的补贴政策,从2013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国家继续实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补贴政策。但将申报门槛从原来百公里油耗6.3升的限制提升至5.9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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