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亿元的住宅维修金哪去了
——住宅维修金“假沉睡”现象调查(上)
住宅专项维修金是房屋的“养老钱”。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
近年来,随着许多建筑逐渐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年危房期”,急需启用维修资金。但这笔钱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被称为“沉睡”的资金。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这笔巨款并未真正“沉睡”,它们不仅通过“钱生钱”悄然增加,而且部分沦为一些部门的生财工具。
维修资金“假沉睡”的秘密:明存活期暗存定期
1998年颁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纳维修基金;2008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规定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缴纳维修金。
如此庞大的一笔钱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越来越多的业主发现,资金交由政府部门代管后,往往石沉大海,不知所终。
“跟老百姓说存的是活期,实际上住建局自己偷偷去存了定期,产生的利息住建局得大头,老百姓只能得零头。”68岁的退休干部李军红无意中发现维修资金被政府部门“借鸡生蛋”的秘密。
南京市江宁区恒安嘉园始建于2005年,次年,1088户家庭入住。2012年,小区的消防系统、排污系统以及电梯等开始出现问题,业主们想起了维修资金。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李军红代表业主,踏上追讨维修资金的漫漫长路。
“一开始,区住建局竟然说找不到我们小区的维修资金资料了。”李军红的倔强劲儿来了,她回到原单位,找到当年各家各户缴纳的原始资料,并与老伴花费两个多月时间,挨家挨户进行核对,最终核清当年本金为1097万元。
这笔钱一直由区住建局代管,这些年到底产生多少利息?几番艰苦交涉,区住建局答复:小区居民拥有活期利息35.7万元。
而李军红在为小区办理“活转定”时了解到,这笔钱至少产生了329万元的利息,其中包括293.5万元的定期利息。李军红了解到,从2006年开始,江宁区住建局就将这笔钱转为1年期的定期存款,但支付到业主个人账户却是活期利息。“经多次追问,住建局的人私下告诉我,这293.5万元业主没有资格用。”
江宁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称,293.5万元的利差客观存在,也确实没有向业主公布,但去年已向业主代表提供相关材料。利息一部分上缴了财政,另一部分则用于办公经费的支出。该负责人表示,按照2008年以前的地方相关规定,代管单位每年可以从增值收益中提取2%左右的管理费用,现在已经停止提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维修资金须“专款专用、禁止挪用”,“存储利息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尽管数字还显示在公共账户户头上,但住建局从未明确这笔利息属于业主,甚至私下说这笔钱业主已不可能要回去。”李军红说,这让业主怀疑代管部门,要么是已经挪用,要么是想将这笔利息据为己有。
“将利息据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或贪污。”广东志成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小成说,“巨额的资金交由有关部门保管而无保值增值压力,并有相当的自主选择空间,其中的渔利空间是很大的。”
在维修资金问题引发关注后,北京、上海、广东、河南等多个城市的小区,都有业主代表向代管部门申请查询维修资金账户情况,或提出转存。但是,想摸清这些“沉睡”的住房养老金实际产生了多少利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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