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陵水县国土局”)土地确权办负责人李某培弟兄二人的一处宅院,被指侵占了当地提蒙乡政府大院土地和村民宅基地,成了私人休闲农庄。15日,经商报独家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再次赶赴当地采访时,村民进一步反映,李某培私人庄园门前长约200米的专用水泥路系政府公款修建,而记者到李某培的庄园附近回访时,看到还有几名男男女女,正在被村民称为娱乐室的房间内打麻将。记者从陵水县委宣传部了解到,陵水县有关领导已经关注到报道,多部门已介入调查。
200米水泥路是当地政府公款修建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陵水县提蒙乡采访时,当地村民向记者进一步反映,陵水县国土局土地确权办负责人李某培和其兄长李某叶的私人农庄前那条约200米长的水泥路,也是当地政府公款修建的,那么这笔钱到底谁出的呢?政府何以会为李某培家修专用水泥路呢?
记者随后找到了提蒙乡党政办负责人陈雷超了解情况,陈先生称具体情况他不太清楚,请示完领导后会给记者回复,但截止昨晚记者发稿止,对方并没有回复记者。
通过走访知情人士得知,李某培私宅前的水泥路所需经费疑为陵水县农综办支付。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时任陵水县农综办主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的王朝山,此前正是提蒙乡党委书记。
同时,也正是王朝山在提蒙乡任党委书记期间,原提蒙乡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黄云,利用其掌管政府公章之便,未经请示乡政府主要领导就擅自给他人办理《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证》,其中就包括为李某培的父亲李某宏(已故)办理的《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证(提府证06号)》,此行为被陵水县纪委监察局认定为滥用职权,受到通报批评并被行政记过处分。
两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陵水县农综办主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的王朝山非法转让土地、行贿案中,其在2003年7月31日任提蒙乡党委书记期间,没有上报县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召开乡政府三套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将乡政府办公大院内150.3平方米的土地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正是李某培的父亲李某宏),其行为属非法转让土地错误;王朝山任陵水县农综办主任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12次向分管财政的陵水县原副县长李宗春行贿共计13万元,错误情节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议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陵水县委、县政府批准,王朝山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并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迹象表明,无论是被通报批评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的原提蒙乡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黄云,还是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被移交司法机关的原提蒙乡党委书记王朝山,两人受到处理均牵涉到为李某培的父亲李某宏,以及为李家办理的这份《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证(提府证06号)》,而正是这份《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证(提府证06号)》,给李家确定的宅基地面积为“约2亩”,面积表述极不严肃。那么,黄云当时为何会这么填写面积?昨日上午,尽管记者先通过提蒙乡政府党政办负责人陈先生与黄云取得了联系,告之记者前来采访之事。可是,记者多次拨打黄云电话,对方仍然不接电话。
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实际上,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发现,李某培家的私宅面积远远不止2亩,仅后院门口被村民指称占用他人宅基地挖的荷塘就在3亩以上,加上当地有关部门调查证实非法买卖的提蒙乡政府大院的土地,其面积到底有多大可想而知。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陵水县委宣传部采访,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请宣传部联系协调陵水县国土局,以及李某培本人,表示想前往国土局作进一步采访。陵水县委宣传部外宣办工作人员黄艳艳通过电话联系陵水县国土局负责人后向记者反馈称,因为这一事件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国土局拒绝接受采访。
黄艳艳告诉记者,县领导已经关注到商报就上述事件的报道,也非常重视,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很多人来庄园聚会打牌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位于提蒙乡政府隔壁、陵保公路边的李某培及兄长李某叶的私家庄园回访时,村民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都会有很多人来此钓鱼、聚会、打牌。“远的不说,就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荷塘边停的车有十多辆,都是李家兄弟的朋友,其中也有不少官员。”村民陈先生说,李某培的兄长在县新华书店当领导,两人社会关系复杂,这正是十多年来他们不断向上级反映问题,且问题即使得到上级领导重视,到最后仍然一直得不到解决的重要原因。
“甚至有的人连县纪委监察局的意见、通报都不当回事,其中原因耐人寻味。”谈到多年来的维权经历,自称宅基地被占用的村民王先生连连摇头叹气,王先生说,十多年来,正是因为他们不断反映问题,已经牵出两名政府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他们本以为事件应该有个结果了,结果至今为止,他们还要继续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维权,结果最终会怎么样,目前他们仍然不敢想象。
村民还向记者反映称,李某培弟兄二人的私家庄园里还专门设有麻将机,供亲朋好友打牌。就在记者准备离开时偶然发现,园内的其中一排房子里,确有几名男男女女正在打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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