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也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关意见。最高法的规定明确提出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
受访人士认为,这是政法委职能从“协调案件”到“协调职能”转变的一个例证。而且,这些规定都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不是一场运动。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樊崇义看来,新一届中央政法委在与司法机关关系方面,理得很清晰,方向很明确。
这些思路有望在本届中央任期内成为“法律”。2013年中央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适时研究制定党委政法委工作条例,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图解中央政法委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
是党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任务包括:
1 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 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 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 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7 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中央和中组部考察、管理中央和地方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8 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地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9 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成员
书记:孟建柱
副书记:郭声琨
委员:周强 曹建明 汪永清耿恵昌吴爱英 杜金才 王建平 陈训秋
秘书长:汪永清
副秘书长:陈训秋王其江姜伟
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之前 1949-1978年)
1 萌芽阶段(1949-1954)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
职责:指导内务部、司法部、法律委员会和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作。
2 初创阶段(1955-1966)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撤销,成立中央政法小组
3 撤销阶段(1966-1976)
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被撤销
4 恢复阶段(1976-1978)
中央政法小组恢复
(改革开放之后 1979年至今)
1 快速发展阶段(1979-1988)
中央政法委员会成立,在中央领导下,研究处理全国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短暂波折阶段(1988-1990)
中央撤销政法委员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小组职能为指导和协调政法方面工作,一般不开政法会议,不发文件。
3 巩固完善阶段(1990至今)
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各地政法委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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