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东县纪委组织人员对11个镇的干部“走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对查出的43名镇“走读”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检查发现有10个镇的工作人员工作日晚上不在单位、擅自离岗,存在“走读”现象,其中:抱由镇2名,千家镇7名,万冲镇2名,利国镇2名,黄流镇11名,志仲镇4名,莺歌海镇4名,九所镇2名,佛罗镇2名,尖峰镇7名。乐东县纪委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关于整治镇干部“走读”现象暂行规定》和《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对查出的43名“走读”干部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要求各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被通报的“走读”干部进行谈话,督促其深刻反思,立即改正。
通报强调,各镇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好工作日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干部“走读”现象,以优良的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乐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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