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记者从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海南省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海南全省各市县要将PM10浓度保持在2013年水平,海口市PM2.5浓度保持在2013年水平。全省SO2、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92万吨和10.1万吨内。
《计划》指出,海南省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工业源减排工作推动不平衡,电力脱硝改造受制于电力供应调度,进展明显滞后于水泥等行业;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管理控制力度薄弱,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有待加强。
《计划》强调,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以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境监管等方面为突破口减少污染物排放;要加快推进昌江核电站两台65万千瓦核电机组等项目建设。
《计划》要求,要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支持海南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全省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到2014年底,全面完成重点污染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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