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直击:电动车、摩托车一起上阵当“校车”
连日来,记者在三亚走访中发现,未成年人搭乘摩托车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上,很多看似小学生甚至幼儿园的孩子坐在电动车、摩托车上,看似很随意,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3日傍晚,正是孩子们放学的时间。记者来到三亚市二小附近的河东路上,短短5分钟时间就发现30余辆骑着电动车、摩托车家长接小学生回家的情形。而在其中一车电动车上发现一幕却让记者极为担忧:一位骑着电动车载着一个孩子的女士一边前行,一边用左手拿着手机打电话,而左边的电动车头刚由孩子来接手,这一幕可能对于这位女士来说感觉很平常,殊不知,刚才她和孩子已经在危险的边缘走了一回。
24日中午放学时候,在三亚河东学校门前,许多走出校门的小学生熟练地坐上在那里等候的电动车、摩托车还有自行车,而在这些“校车”上,有的一车载着3个人,最多的一车拉5人。而这些孩子们很少有人配戴安全头盔。
家长直言:条件有限这样“方便”
那么,家长知不知道这种行为不但危险吗?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大部分家长都表示确实有安全隐患,但是因为家里条件有限,没有私家车,只能用电动车、摩托车当成代步工具。
市民袁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夫妻都是“双职工”,平时为了“方便”,夫妻俩都用电动车接送孩子,他说让孩子现在太小了,自己一个人乘坐公交车上学有点不放心。
至于搭乘电动车、摩托车的孩子不佩戴安全头盔,有的家长说给孩子戴头盔太麻烦,有些说忘记给孩子戴头盔了。“别人都是这样接送孩子的,都没有听说出过什么事。”一位家长不以为然。
交警提醒:尽可能选用其他交通工具 当日,记者就一些家长将电动车、摩托车当“校车”一事,采访了在一位正在市区执勤的警官。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体积小、速度快、倾斜度大、稳定性差、危险性较大,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搭乘。而2013年3月1日出台的《三亚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电动车搭载人数不得超过一人。
同时,该警官还呼吁社会加大对儿童安全保护力度的同时,提醒家长自己也要为孩子的安全考虑,尽可能选用其他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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