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7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林菲 通讯员 陈松松 章蕾)南大桥附近,有一道“风景”你不得不注意,这些立着揽活牌子的农民工们,三五成群地在等待雇主“上门”。讨价还价、口头约定、工作、结账,整个过程都没有书面合同可依,工钱被拖欠,工作中受伤了,他们大多时候只能暗自吃亏。
街头揽活摔伤难获赔
今年40岁的陈龙是海口人,平时靠在街边揽活打零工挣钱。今年3月,他接到了一份活,海南某文化公司与海南省某行业协会在海口一大型文化广场联合举办产品展销活动,他被雇佣帮忙搭建篷房。3月12日,展览结束,陈龙在5米高的脚手架上拆除篷房时不慎跌落,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陈龙在医院住院治疗41天,共花费35022.63元,出租篷房的公司支付了35000元后,不愿再负担后续的治疗和其他费用。陈龙追讨时,篷房公司却不认账,而文化公司和行业协会两个主办方更是称自己没有雇佣过陈龙。
陈龙起诉至琼山法院,但是问题随之而来,陈龙既没雇佣合同,也不清楚到底雇佣他的是哪个公司。
出租合同中发现雇主
陈龙决定起诉给他支付过医药费的篷房公司,可是篷房公司在法庭上连这件事也不承认了。
篷房公司称,公司主营篷房制造、租赁、销售,采购的客户有自用、转卖、出租等情况,他们没有安装的工作内容,陈龙与公司没有雇佣关系。对于陈龙出示的医院收费单据,也只能证明陈龙医治的事实及费用,并不能作为证明公司为他支付医疗费用的证据。
最后,法院从文化公司与篷房公司签订的《篷房租赁合同书》中发现了蛛丝马迹。合同中约定由“出租方负责按照承租方确认的各项规格和时间进行搭建施工”。而陈龙正是篷房公司为此次篷房搭建及拆除施工临时雇佣的工人之一。
在法院的调解下,篷房公司和陈龙达成调解协议,篷房公司一次性向陈龙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8000元。
打零工多是口头协议
10月24日,记者走访经常汇集着大批零工人员的南大桥附近路段。在这里,等待着雇主的农民工三五成群,有停着货车的,也有“赤手空拳”的。
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张先生称,自己在这里揽活已经两年了,他每一次接活,都是与雇主谈好价格,做完了就拿工钱,从来没签过什么合同。“当然也遇到雇主不给钱的啊。”张先生说,他曾经在一次工作完后遇到雇主不满意的情况,对方便不愿支付之前谈好的价格,双方争执起来,雇主干脆一毛钱都不给了。
记者遇到一位市民前来打听零工价格,在连续咨询了几位农民工的报价后,留下了几个电话,他称,自己家里准备装修需要帮手,他今天先来了解一下市场,过几天再电话联系。当记者问到会不会签订劳务合同时,对方十分诧异,“就干几天活,还签什么这么麻烦?”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农民工均表示,揽活时基本上都是口头协议,只有极少数单位会跟他们签合同。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以案说法
口头协议注意保存工作证据
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表示,现今不少农民工朋友选择打零工,这种工作的保障性较差,所以在揽活时更应该重视自身权益的维护。双方确定劳务关系,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协议,只要实际履行了口头协议就有效。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除了雇员故意或者重大过错外,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对雇佣双方最好的方式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确实无法签订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来保存自己工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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