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7日电刑法修改拟加大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27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就草案向会议作说明。
李适时表示,草案维护公共安全,加大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
草案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增加规定以制作资料、散发资料、发布信息、当面讲授等方式或者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增加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频视频资料的犯罪;增加规定拒不提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犯罪。
草案增加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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