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火车站派出所堪称“奇葩”。据该派出所民警反映,“法律只赋予了派出所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的权限。羁押需报批。但我们找不到报批的地儿。”这样的情况已经维持了8年。
众所周知,派出所是我国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然而,泸州火车站派出所却没有上级公安机关,不仅让该派出所民警很困惑自己到底是不是警察,也让日常执法陷入尴尬,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辖区内的治安环境极其糟糕。
该派出所如今挂的牌子是“重庆铁路公安处泸州火车站派出所”。但铁路公安处的说法是,“我们早已将泸州火车站派出所移交。泸州火车站派出所辖区属地方铁路。不归我们管辖。”但究竟移交给了谁,却没有明确。
四川省公安厅方面表示,“这个派出所成立之初挂靠的是重庆铁路公安处,现在那边不认可,但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我们没法管。”也就是说,铁路公安部门没有成功移交,地方公安部门也没有接受,显然,这是一种“亲妈”不要“继母”不管的局面。
从当初是一种挂靠关系来说,重庆铁路公安处就不是泸州火车站派出所真正的“亲妈”,而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亲妈”,这为该派出所最后成为“孤儿”埋下隐患。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孤儿”孤独生活的时间长达8年之久,如果不是泸州川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给点“奶粉钱”,这个“孤儿”恐怕早就不存在了。
其实,这恰恰折射出体制之弊。我们国家的公安系统应该是一个整体,有自上而下的管理主体、监督主体,即使分为铁路公安、林业公安、地方公安等,也应该是紧密衔接的。而这个“没娘的派出所”则暴露出铁路公安部门与地方公安部门是断裂的。
按理说,铁路公安部门与地方公安部门应该积极协调解决“没娘的派出所”归属问题,如果还是协调不了,最高铁路部门与公安部门应该及时介入解决问题,然而,“没娘的派出所”一直孤独至今。这又反映出,当体制弊病滋生出一个“没娘的派出所”之后,相关的“救济”机制也是缺失的,或者说是失灵的。
泸州火车站派出所作为一个公安执法机构,8年时间没有主管部门和监督主体,“该立的案无法立,该办的案无法办”,因为没有管理没有监督,全凭警察自觉。该派出所没有出现乱作为、乱执法现象,让人欣慰,但继续孤独下去让人十分忧虑。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希望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让孤独8年的“没娘的派出所”早日回归公安系统,更要从这一现象吸取教训,彻底理顺公安系统体制,让各种公安分支机构成为一个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