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县下辖自然村李庄和朱庄的上百户农民,十年间都在寻找“出路”:两村庄通往省道只有土路,遇雨寸步难行。村民多次向上级政府申请修路,却因不符合“村村通”规定未获批。村民集资数万元准备“跑关系”,却因“无门路”将集资款搁置。事情曝光,集资款被退,却引起领导重视,承诺修路。(10月27日《新京报》)
“要致富,先修路。”这在我国农村早已成为一句口头禅,并成为一种理念。但如果它的下文是“要修路,先送礼”,这句口头禅就会在瞬间变成黑色幽默,让人甚感沉重。
显然,我们不能苛责这些想送礼的农民,因为道路泥泞,走几百米有时得花半小时,搁谁身上都是一块心病。村民“集资送礼求修路”看上去有行贿之嫌,但却是被逼无奈之举。这个“无奈之举”还挺有故事:当村干部提出集资送礼的想法,村民积极响应,钱不仅收得顺利,而且带着殷切期盼。然而因为没有送礼的门路,这笔钱一直存在村里。
其实,早在2004年,河南就出台了“村村通”政策。只不过,“村村通”是指从县乡道路或其他主干道通往行政村学校或村室(村委会)的道路。所以,朱庄和李庄两个自然村之间的连接路和村内道路,不属于“村村通”项目范围。但是,标准归标准,在现实中,也总有例外,有些自然村也能“村村通”。于是问题又来了,看着别的村子和自己情况一样,却能公款修路,又打听到某村出了大官等小道消息,所以他们相信“出路在于送礼,有关系就能办事”。这种凭关系找“出路”的观念,无疑值得当地政府反思。
值得一提的是,笔者曾经在某省参与过某三农协会的调研活动,发现新农村建设中也出现过类似猜忌现象。比如,有些村庄定点拨款数目惊人,有些却因拨款极少,修路得靠集资,于是面貌依旧。而说到农村的路,我们的目光往往只停留在修上,而忘了路的养护。在一些地区,承包商开采石料,重型卡车把路面压坏了,却不修复。有的要么不理,要么留下一点钱给村委会,路比以前还破,却没人管。
当然,修路是要钱的,而政府财政又是一种有限资源,短时间内要做到“路路通”肯定不现实。但是,基层政府信息不够公开,钱去哪了民众看不到,无疑就会引来猜忌,他们就会以为“有关系就能修上路”。
想起本山大叔的一段小品台词:这条路是真特殊啊,这些年来没人铺啊,春耕化肥运不进呀,山里的柿子运不出呀,老百姓急得哇哇哭呀。而今,践行群众路线整改阶段已经收官,但各地政府要修的“路”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信息公开之路,以及拉近群众距离的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