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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10月28日电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获悉,28日中午12时许,一名男子在南宁市金湖北路水晶城坠楼身亡。经查,死者陈利丹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利丹今年60岁,曾任广西贺州市市长、自治区民政厅厅长。目前死因正在调查中。
陈利丹,男,汉族,1954年5月出生,湖南衡阳市祁东县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校理论班哲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研究员、统计师。
1973.10—1975.08 广西南丹县罗富公社插队知青,任生产队政治指导员、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团总支书记;
1975.08—1975.12 广西南丹县委组织部干事;
1975.12—1980.06 广西南丹县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
1980.06—1986.07 广西南丹县小场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小场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其间:1980.09—1982.07 在北京语言逻辑函授大学学习;1983.10—1986.06 脱产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理论班哲学专业学习);
1986.07—1987.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主任科员;
1987.11—1988.02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秘书;
1988.02—1992.08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2.08—1994.0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1994.01—1994.03 广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人;
1994.03—1996.08 广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厅级)、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1996.08—1998.06 中共广西钦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1996.09—1998.06 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部民族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8.06—2000.07 中共广西防城港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 ;
2000.07—2003.01 中共广西梧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市长兼现代农业实验区主任;
2003.01—2003.02 中共广西贺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代市长;
2003.02—2008.03 中共广西贺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1.09—2004.07 在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03— 广西壮族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广西自治区第八、九次党代会代表;
广西自治区第十届人大代表;
广西自治区第九届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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