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总局国土局原局长林某因收受14家单位及2人送的钱款共137.8万元,日前,林某一审被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经查,林某利用担任省林业局林政法规处处长和省农垦总局林业局局长、国土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海南林某集团、宝某实业等14家单位及叶某、梁某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7.8万元。
据悉,林某在被省农垦总局纪委调查期间,亲属退赃18.6万元,检方冻结林某账户余额7万多元。
海南二中院认为,林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137.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林某部分退赃,有一定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相关链接:
网曝云南一林业局副局长晚宴上酒后身亡 当地称未喝酒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