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9日)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中央及省近日安排4343.7万元用于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据了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建垃圾收集池及转运站、人工湿地处理生活污水设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整治项目涉及海口、三亚、文昌、定安、万宁等13个市县,共计45个村庄(含国营农场连队),包括海口市演丰镇演南村、群庄村、美兰村、塔市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文昌市锦山镇圆堆村、福坡村、湖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指山市通什镇应示村、番慢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屯昌县南坤镇吕狗村、坡林村、竹根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
另悉,仅2010年-2012年,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共下达378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27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效推进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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