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料市场一斤200元,网上公开销售款到发货
食品中添加的罂粟壳从何而来?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调料店在公开售卖,网络上罂粟壳销售市场也已经形成。
记者来到四川南部小镇的“调料一条街”。在一家名叫“童记干杂店”的调料店,女老板向记者介绍了一种“能把客人留下来”的香料。记者看到,这种香料就是罂粟壳。女老板说:“这个东西要提前一周预约,我们也只卖给熟客。”
老板介绍,好一点的罂粟壳200元一斤,非常畅销,“不少小火锅店在买”,并且“保证效果很好”。女老板还向记者透露,她是从成都拿的货,有专人供货,不用担心货源。
互联网上,公开销售罂粟壳的商户更多。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罂粟壳又叫米壳,在网上搜索“米壳”,发现多家网上商店在出售。
在一家名叫“聚宝堂中药”的网上商店,记者看到店面上写着“镇店之宝、米壳批发”,旁边还配了一幅火锅的图片,图片上写着“麻辣有瘾,美食中的瘾君子”,该页面还注明:“拍下注明整壳或粉”,配送地显示为云南昆明。
记者联系该店卖家,卖家回答说一斤297元,最便宜的一斤270元包邮。接着,卖家发给记者一个香料购买网页链接,让记者直接通过这个链接购买,3天左右就能送到。
另外,记者在网络上搜索时还发现,一些店家虽然没有直接写“米壳”,但是用“缨粟增香粉”“樱粟回味粉”“樱酥”等同音字作掩饰,有的商家还直接将罂粟的图片放在页面上,配上“点滴悠香”“忘不了”“回味”等文字。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说,这种买卖罂粟壳的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闻不见”“看不到”食品里的“鸦片”谁来监管?
早在2008年,在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罂粟壳就被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然而,从上海到四川均发现罂粟壳入调料的现象,食品监管何以存在如此大的漏洞?
陕西省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协调科科长刘英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法摊主违法在食料中添加罂粟壳的查处上,存在取证难、查处难等困难。
“为了掩人耳目,一些不法摊主往往将罂粟壳碾成粉末,随后将其添加进辣椒油、味精等调味品中,肉眼很难发现其中的违禁成分,‘闻不见’‘看不到’是这类案件的典型特征。”刘英说。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添加罂粟壳成为一些餐饮店的“潜规则”,折射出我国食品市场结构失调的问题,同时还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短板。一方面,我国整体消费水平偏低,低端需求广泛存在,诱发了市场机会主义的行为;另一方面,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者呈“多、小、散、乱”的格局,产业结构还有待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还不强。
胡颖廉建议,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从源头上杜绝“罂粟壳加料”,关键在于推动建立“社会共治”体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全方位地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加快推动政府、社会、市场、技术共同参与监管,从根本上解决有限的政府监管力量与无限的监管对象的矛盾,这才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根本路径。”胡颖廉说。(参与采写记者叶建平、吴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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