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
——防微杜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解决腐败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关键就在于:建章立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防微杜渐,扎紧约束权力的“笼子”,权力才不会肆意妄为。这样的理念,习近平同志在闽工作期间,一以贯之。
主政宁德期间,习近平提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权力无论大小,都是人民给的,也只能受命于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把权力交给了我们,我们在使用权力的时候就要让人民放心。怎么样才能让人民放心呢?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建章立制。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
缘此,宁德廉政12条及补充规定5条,应运而生。尽管已经过去25年,但其内在精神却依然熠熠生辉。
1989年3月29日,宁德地委、行署出台《关于地委、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主要包括12条:
一、在职期间不准以任何名义占地营建私房。
二、不准个人介绍基建工程。
三、不准贪污受贿和索贿。
四、不准违反招工、招干、招生、毕业生分配、征兵、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和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私自安插子女、亲友,谋求特殊照顾。
五、不准在干部的提升、晋级和调配选拔上,违反组织原则和人事干部工作程序。
六、公务往来不收礼,不向基层单位索要各种产品、礼品,索购紧俏商品。
七、下基层不准大吃大喝。要严格要求按接待标准办伙食,按规定缴纳伙食费。
八、不准公车私用。如特殊情况私事要用车,要向车辆管理单位缴纳用车费。
九、不准利用职便以任何名义参与经商办企业。
十、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奖励。
十一、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准为违法乱纪的人和犯罪分子说情袒护、徇私枉法。
十二、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一个多月后,1989年5月15日,《关于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若干补充规定》出台,共5条:
一、不准购买新的进口豪华汽车;
二、不准修建超标准的办公楼、宿舍;
三、领导下乡要轻车简从,不要到当地边界迎接上级领导;
四、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除有关人员外,不要层层增加陪同人员;
五、今后领导干部生病,各部门、单位不要用公款赠送慰问品;不以各种理由,用公款向领导赠送礼品。如有违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领导干部要把物品退还有关部门、单位或上交。
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不久,2012年12月初,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包括改进调查研究、厉行勤俭节约等。
宁德的干部说,中央八项规定与宁德廉政12条,体现了习总书记对反腐倡廉、改进作风的一贯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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