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3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小毛)海口拟举行红树林旅游区内栈道、游船价格听证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海口红树林景区,究竟该不该收费、又该收多少?其是否于法有据?法律法规究竟有何具体规定?2日,记者再访市物价局负责人。
是否合法?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
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我国《旅游法》第43条明确规定,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2日,市物价局局长吴健林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正是积极落实国家这一法规,像金牛岭公园、万绿园等这些公益性的城市公园,我省我市的博物馆、纪念馆等,已先后向市民免费开放。
“不过,国家《旅游法》的43条也明确作出了如下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公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吴健林进一步解释,此法还规定,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正是依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市拟于今年12月上旬举行红树林旅游景区栈道、游船价格听证会,依法向社会征集共22位听证参加人,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等,其中,消费者代表10人,占了听证会参加者总人数的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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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
定价既要利于企业良性发展
又要充分考虑群众合理负担
海口红树林旅游区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元,共分三期建设。目前,第一期已投入3亿多元,用于建设道路、码头、游船、栈道以及景观、绿化等。今年“威马逊”和“海鸥”两场强台风袭琼,造成景区经济损失逾亿元。
海口红树林旅游区栈道、游船收费该如何合理定价,以既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又能充分考虑到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合理经济负担?
对此,市物价局局长吴健林表示,国家《价格法》第三章第22条明确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有关单位(相关企业)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帐簿、文件以及其它资料。
价格构成是什么?
做好成本核算 依法综合统筹定价
这位物价部门负责人说,根据国家《旅游法》第43条关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规定,合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关键是要认真进行对相关投资企业的成本核算,在认真核算企业成本后,结合企业投入、使用期、折旧期、回报期和合理的利润空间,统筹各方利益,依法定价,既考虑有利于企业良性发展,又能兼顾广大市民和游客的经济负担。
那么,海口红树林旅游景区申报栈道、游船收费,其成本构成又究竟具体包括了哪些?
根据市物价局有关成本核算方面的专家介绍,根据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列入海口市红树林景区运营成本的构成项目有以下部分:开发成本、运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这位业内专家具体分析说,开发成本是指景区一次性投入的固定成本。主要包含: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运营成本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门票印制费、广告宣传费、绿化维护费、建筑维护费、培训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业务招待费、税金、固定资产折旧、上缴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构成;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接到海南红树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口红树林旅游区栈道、游船价格认证申请后,该局已依法组织相关专家对该企业在该景区的成本构成进行依法核算,该项工作预计至本周内完成。
红树林景区栈道、游船价格听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依法有序进行。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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