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男子诱奸“情人”12岁女儿 致其产下1名男婴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11-03 09:33

  “被告人洪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近日,浙江丽水缙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强奸案。

  宣判完毕,法官问道:“被告人洪某,你是否上诉?”被告席上的洪某,沉默良久,摇了摇头。随后,他被带离法庭。

  在离席时,洪某深深地往听众席上看了一眼,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情人”将魔爪伸向12岁少女

  2014年1月的一天,家住缙云县舒洪镇的12岁少女小欣突感肚子疼痛难忍,于是前往医院求医。

  在等待B超检查时,小欣提出要上厕所。而在医院的厕所内,小欣产下一婴儿。

  这对于自认为平日里把女儿保护得很好的郑某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而更让郑某崩溃的是,再三追问下,小欣终于透露了这名婴儿的生父,就是与郑某相好了近10年的“情人”洪某。

  郑某怎么也没想到,可以说是看着小欣长大的洪某,会将魔爪伸向自己的女儿。

  随后,郑某带着小欣向警方报案,而洪某已潜逃不知所踪。

  趁家中没人,强迫少女发生关系

  7月14日,缙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摸排,将洪某抓获归案。

  洪某是缙云县舒洪镇人,今年47岁,从事汽车运输行业。

  经查明,2013年3月的一天,洪某趁郑某外出工作,看到家中没有其他人,强迫小欣与其发生了性行为。

  此后,在3月至6月之间,洪某又多次强迫小欣发生性关系。而因为年少害怕,小欣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

  经鉴定,在排除同卵多胞胎、近亲及外源性干扰的前提下,鉴定结果支持洪某是小欣所生婴儿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性质,决定对其从重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屯昌:局长老公带情人回家过夜 妻子带10多人半夜捉奸
14岁少女恋30多岁大叔 6年后为甩情人诬其强奸
明年娶你!福建一局长竟给情人写承诺书

 

相关链接:
明年娶你!福建一局长竟给情人写承诺书
14岁少女恋30多岁大叔 6年后为甩情人诬其强奸
屯昌:局长老公带情人回家过夜 妻子带10多人半夜捉奸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覃业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