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5日电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今日介绍,社区矫正立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的计划。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介绍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张苏军表示,中国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1万,累计接收211.3万人,从试点以来,效果很好,再犯率一直控制在0.2%以下,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苏军说,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来说,必须有完善的法制做保障。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以及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我们试点的基础上,对社区矫正作了规定,应该说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初步确立。2012年,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的执行,各地也及时地根据我们的办法出台了实施细则,来细化衔接各项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地开展。同时,也为我们制定社区矫正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
张苏军表示,目前,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经过十多年的实践,社区矫正法的立法条件已经成熟了。社区矫正立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的计划。
张苏军进一步介绍,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和国务院的要求,司法部在广泛调研论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经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草案送审稿,这个草案送审稿已经于去年2月份提请国务院审议。今年3月份,司法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中央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中央12个有关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立法工作协调小组和社区矫正法草案审查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5月、6月,社区矫正立法工作协调小组开展了立法调研,9月社区矫正立法协调小组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对社区矫正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应该说,已经形成了重要的共识。
张苏军强调,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积极对司法部报送的社区矫正法草案送审稿进一步组织力量进行修改完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社区矫正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对社区矫正法立法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必将促进立法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司法部将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的步伐,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法,为这项工作依法规范地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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