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视察活动汇报会
海口网11月6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媛摄影报道)6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视察活动汇报会,听取市政府此项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芬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万荣、陈毓芬、程国林、郑国建,党组成员王小峰出席。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一华主持。市政府副市长蒙国海汇报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和管理工作。
据悉,为了依法保护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今年3月,海口市制定了《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并于3月30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实施。
今天下午,副市长蒙国海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有关情况。他介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规定,政府依法进行了保护区划界立碑和向社会公示,依法制定了保护区外围保护水域、三江湿地公园和红树林景观控制区范围,建立了红树林湿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湿地分区管理、按法律法规和功能区划进行保护管理,打击侵占、破坏红树林湿地资源行为,积极实行退耕还林,统筹协调保护区周边居民转产、就业、安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有关工作。
在听取市政府有关东寨港红树林保护管理工作的汇报后,陈宏芬对海口市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实际行动给予了高度认可,他说,红树林是一种生态较特殊的生态群落,海口东寨港红树林由于连片面积最大,品种最丰富,被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且,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以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为主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决定》实施仅半年多后,政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陈宏芬强调,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我们务必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对东寨港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依法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东寨港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使它造福市民百姓。因此,人大代表要认真把握《决定》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视察工作中细看、细问、细想,特别要在如何进一步统筹协调东寨港保护区周边居民的转产、就业和安置、建立生态综合补偿机制、依法保护好当地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前瞻性意见和建议,以真正实现东寨港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良好的可持续性发展。
记者从会上获悉,7日,视察组将组织市人大代表深入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现场视察,对红树林湿地及其景观控制区的保护管理情况进行客观、全面了解和掌握,依法完善和进一步推进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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