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他还是个17岁的小伙子,一时糊涂与人合伙盗窃,之后就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由于没有身份,没有户口,处处受制,现在更是寸步难行,最近他回到南京,向老家派出所自首。通讯员江公宣现代快报记者陶维洲
潜逃26年后,他回南京自首了
10月初的一天早上,南京江宁铜山派出所民警刚上班,就发现所门口有一名中年男子在徘徊。民警让他在派出所大厅坐下,给他倒了杯水。喝了口水,男子开始说话。“我姓姚,铜山人,没有户口,想要补办。”民警觉得奇怪,所里的户籍工作做得是比较到位的,记忆中似乎没有黑户。面对民警的疑问,姚某迟疑了一下,叹了口气说:“我犯过罪,我是来自首的。”
原来,姚某确实是江宁铜山人。1988年,当时只有17岁的姚某在同村人魏某的撺掇下,两人合谋偷了50多斤钨丝,卖了2900多元。哪想到魏某很快就被抓进了派出所。姚某担心自己被抓,连夜逃往广东躲了起来。这一躲就是26年。
没户口“寸步难行”,只好回来自首
“那现在怎么想起来自首了?”面对民警的问题,姚某说出的答案令人意外,“我就是想找回自己的身份,有个户口。”
姚某告诉民警,逃亡26年,日子过得倒也可以,但由于没有身份,没有户口,处处受制,现在更是寸步难行,无奈之下只能回来自首。
姚某说,当年逃亡之后,他在广东乡下躲了一阵子,见没有警察找到自己,就在当地找了份活干。“那时候,身份证查得不严,也就这么混着了。”在广东期间,姚某成家立业,过起了安定的生活。不过,26年来,他从来没有跟妻子提过自己的老家。姚某表示,他担心回来就会被抓,所以对外一直宣称自己是孤儿,流浪到广东的。直到有一年,他得知母亲去世,这才偷偷回了一趟老家,还是半夜到的家,在母亲灵前磕了个头,就又悄悄离开了。
而对于姚某,家里人多年没有他的音讯,再加上知道他是畏罪潜逃的,也就没有找他。当年,姚某还未成年,所以连户口都没有报。2010年,姚某的老家拆迁,村里人都拿到了拆迁款,分了安置房,但姚某知道自己没有户口,也没敢回来补办,拆迁款和安置房自然也没有分到。“那点钱倒也算了,可现在出门坐火车坐飞机都要身份证,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户口,我真是寸步难行了。”姚某说,他在广东实在呆不下去了,而且如果没有身份以后自己退休了可能连退休金都领不到,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回来补办户口。
:户口办好了,当年涉嫌犯罪仍要追究
根据姚某的情况,民警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答应帮助他恢复户口,但同时也告知他,恢复户口的同时他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只要能让我有个身份,咋办都行!”姚某见民警答应帮助自己上户口,很是高兴。
随后,民警开展了艰苦细致的调查,经过积极沟通协调,10月30日,姚某的户口终于办下来了。当天,姚某再次来到铜山派出所,拿到了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与此同时,民警也给姚某做了案件笔录,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分析
他将被如何追责?
江苏众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姚某作案时为1988年,而且其同伙当时已被抓获,那么他的案件当年公安机关即已立案,他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对于以前的犯罪行为,适用法律时遵从从旧兼从轻原则。
也就是说,因为姚某作案时还是实行的1979年刑法,所以首先要考虑使用该刑法,其次,如果新的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使用新刑法。“当年姚某与人合伙盗窃,虽然他们卖了2900多元,但被盗物品的真正价值还要调取当年的卷宗,看当时是如何认定的。”王春说,据他判断,姚某当年的盗窃案值可能属于巨大,按照1979年刑法,起刑点为5年。不过,按照现行刑法,起刑点为3年。“所以法院裁判时,可能会使用新刑法。”王春说。
当年靠铁钉凿墙越狱
1995年6月22日,浙江丽水莲都人甘某因盗窃被丽水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9月1日被逮捕,羁押在原丽水地区看守所候审。1996年8月12日,他和另外一人利用从床上拔下的一根铁钉轮流挖墙,用了一天一夜把墙壁挖通,越狱潜逃。
在随后的15年里,他隐姓埋名,努力“漂白”身份,结婚生子办公司,成为了一名事业小成的企业主。
1999年夏天,他们迎来了第一个孩子。随后,甘某向妻子坦白了自己的身份。
为了让妻儿过上安稳的生活,甘某用打工积攒的钱开办了一家机械公司。
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这期间甘某一直遵纪守法,机械公司在他们夫妻的经营下办得有声有色,员工人数从最初的几个增加到现在的30多人,年产值达200多万元,利润也有30多万元。
然后,就在一切似乎风平浪静的时候,甘某突然走进了公安局,向警方自首。自首的理由让人唏嘘:“我的两个小孩到现在都没有上户口,特别是大儿子已经15岁,眼看就要中考了,需要注册身份信息,以后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能耽误了小孩……”
3月29日,甘某被莲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脱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徐某被缉拿归案。通讯员供图
徐某被缉拿归案通讯员供图20年前,在(江苏)淮阴运河上发生一桩命案,嫌疑人徐某亡命天涯,从江苏潜逃到河南再到新疆,先后混迹于乌苏、奎屯、古尔图、巴蜀、阿克苏等地,卖过水果、做过瓦工、摘过棉花、干过搬运工,还贩卖过车票。20年中,徐某从不跟江苏老家的亲人联系,即使是案发当年年仅1岁的亲生儿子。其间,淮安警方前后57次布控追捕都失败了,但他们毫不气馁,终于在今年11月初第58次布控抓到了徐某。
制造命案,抛家弃子亡命天涯
1993年10月15日下午4点,在运河淮阴船闸上游的一只船上,20岁的徐某与22岁的郭某发生争执,随后徐某用船上的铁棒猛打郭某脑部,并将他打入水中。在别人前来打捞郭某尸体的时候,徐某趁机逃跑。因为当时心里害怕,徐某没有回家,而是直奔父亲的一位生意伙伴家去讨要早年的欠款,携带着这些欠款徐某就离开了江苏。
徐某是江苏新沂人,早年一直在船上作业,也找了个对象,有个1岁的儿子。事发过后,心虚的徐某一直没有跟家人联系,便开始了亡命的生涯。逃亡中,徐某一直用化名,他基本上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不跟别人透露他的真实身份。
办理户籍打算结婚使他暴露行踪
2004年,徐某结识了小何姑娘,两人相爱后,小何还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并一直催促徐某去办理身份证明好成婚。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小何托人帮他办理户籍,引起了跟踪此案多年的警方怀疑。
今年11月初,阿克苏警方称发现嫌疑人,得到信息后,淮安警方携带徐某儿子的DNA等材料火速飞赴新疆,将正在卖车票的徐某抓获,通过DNA比对,最终确定徐某身份。
迟到20年的忏悔,他说失去太多
回顾20年的逃亡生涯,徐某表示,自己这20年一直吃不香、睡不好。由于逃亡过程中始终没有跟家里联系,当得知老父亲早年去世的时候,徐某声泪俱下:20年前自己还是个20岁的小伙子,现在再回故土,得到的却是父亲离世、七旬老母亲生活艰辛的消息,真是悔恨。
2005年10月22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山东省人)伙同王某(已判刑)在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一公路上,持刀拦截深夜路过此处的两名女子李某和曹某,当场劫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400余元。在打劫过程中因李某呼救,孙某与王某自动放弃,后王某在逃跑途中被巡逻民警抓获。
案发后,通州分局民警于2005年12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孙某立为网上逃犯。今年8月19日,犯罪嫌疑人孙某到原籍派出所投案自首,8月20日,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押解回京。近日,犯罪嫌疑人孙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从案发到投案自首的9年期间,孙某一直四处打工,并结婚生子。因是网上通缉的逃犯,长期以来孙某只能隐瞒自己的身份,致使身份证长期无法使用。加之3岁的儿子也面临着上户口、上学等问题,在深思熟虑之下,孙某于今年8月19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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