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东澳镇明丰村委会南坡村的杨某兴在广州打工,今年6月去贷款买房时被告知在万宁市某金融机构有贷款不良记录。后经查询,杨某兴发现冒他名字贷款的人竟然是村小组长杨某荣,而且,杨某荣不仅冒用他的名字贷款,还冒用他家其他5人的名字贷款。该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杨某荣具体有没有冒用他人名义贷款还未能确定,需要警方介入调查。
村民:村小组长冒名贷款
11月6日,万宁市东澳镇明丰村委会南坡村村民杨某兴拨打新闻热线,称村小组长冒用他们一家6口人的名义在2006年贷款,直至今年6月,他去银行贷款买房时才发现。
据杨某兴介绍,其在广州某培训中心打工,今年6月欲在广州买房,可让他想不到的是去银行办理贷款时,被告知有不良贷款记录,不能给予贷款。他忙赶到广州人民银行查询,发现竟然是村小组长杨某荣于2006年11月15日冒用他的名字在某金融机构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1年,2007年11月15日到期,但杨某荣一直没有将贷款还上。
“杨某荣不知道去哪要我的户口本去该金融机构贷款,况且贷款的申请书、签名、印章、手印都是杨某荣一个人伪造。”杨某兴气愤地说。“我想不明白,我没到现场签名和按手印,该金融机构还能批准贷款,而且能拖延期限这么久,如果借款人不将贷款还上,那么我一直背负着这笔债务吗?”
杨某兴向记者出示了杨某荣用他的户口本贷款的凭据,同时还出示了杨某荣借用他父母和大哥大姐等5人的贷款凭据。凭证里面批准贷款人是吴某春。
“杨某荣还将我们全家6口人的户口都要去贷款,每人贷款1.5万元,总共是9万元。”杨某兴称。
记者还在杨某兴提供的一份证明上,看到该金融机构调查结果“该笔贷款是杨某荣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借款人杨某兴的相关证件办理的贷款。”
村小组长:已征得对方同意
万宁市东澳镇明丰村委会南坡村小组长杨某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其2006年确实借用杨某兴的名义贷款种植西瓜,因种植西瓜失败后,一直没将贷款还上,前段时间,杨某兴打电话给他称要在广州买房,叫他将贷款还上,他才借钱将借用杨某兴名义贷款的钱还上。
“杨某兴叫我是堂叔,我在贷款时,是征得杨某兴大哥的同意,他大哥才将户口本给我贷款。”杨某荣说。杨某荣告诉记者,杨某兴的大哥同意借户口本贷款后,他还借了五千元给杨某兴的父母建房,杨某兴不可能不知道。
杨某荣还告诉记者,他现在已经将借用杨某兴名义贷款部分还上了,剩下的其他贷款,也会尽快还上。
金融机构:需警方介入调查
该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的时候,他还没到该金融机构工作,具体如何借贷款,如何操作,他不知道,当时杨某荣贷款时,杨某兴和他的家人是否到场,目前还不清楚,所以,这件事有很多不明因素在里面,需要警方介入调查。
记者提出想采访当时批准贷款的负责人吴某春时,该负责人称吴某春几年前就被开除了,具体是什么原因被开除,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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