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水县黎族自治县三才镇的少年吴某和同学在一家俱乐部聚会,门口买槟榔时被便衣民警误当吸毒仔、参与斗殴,对其拳打脚踢并泼水审讯。11月10日,吴某的父亲吴先生向记者反映,孩子从未沾毒,也没有参与斗殴,民警却无故打人,最后又把人放了,“这样执法太随意,也太暴力,胡乱执法害了老百姓。”
当事人称被民警误认吸毒遭拳打脚踢
今年17岁的吴某是陵水县三才镇港演村委会大港村村民,去年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目前在一家汽修公司学汽修手艺。10日上午,记者在陵水县人民医院见到了吴某,尽管事情过去了三天,吴某身上的伤痕仍能看见。
吴某告诉记者,11月6日晚,他与朋友在文化路一家俱乐部聚会,结束后,他到俱乐部门口的小卖部买槟榔,遇到了三个初中同学,便走上前打招呼。刚打完招呼,他们4人便被突然出现的7、8个陌生人围住,并大喊“蹲下”,他问“为什么”,其中一人便用力踢他的背部,然后把他们四人都带回调查。
“开始他们并未表明身份,我根本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后面对方才表明是公安局巡控大队的便衣巡警,并将我们带回公安局进行调查。”吴某说,到公安局后,对方让他们蹲在大厅门口,他问对方‘为什么抓他,为什么打人’,其中1人拿着对讲机不停地的敲他的头,随后有5人将他摁倒在地上,用手肘击打他的背部,用鞋底击打他头部。
当事人称民警泼水审讯很暴力治疗费花了4000元
吴某讲述,他想给家里人打电话,民警不让还把电话没收了,在他强烈要求下才允许给父亲打了一个电话。民警审讯很暴力,期间民警先是用一瓶矿泉水浇在了他的头部,接着用一桶水泼在他的身上,“后来又对我进行了尿检,结果显示正常”。
吴某的父亲吴先生告诉记者,孩子从未沾染过毒品,便衣巡警疑因误认他是吸毒人员,便对其进行殴打,孩子受伤后到医院住院治疗,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目前已经花费4000元,公安局却没有人来看望。这种行为太恶劣了。事发后,他向县公安局信访室反映了该情况,目前尚未收到相关回应。
公安局:纪委已介入调查
10日下午,记者就该情况采访了陵水县公安局,据巡控大队负责人符诚介绍,当天晚上该队执法民警在名豪俱乐部附近蹲守时,接到报警有人聚众打架,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看到俱乐部门口几名男子冲出来,且行为异常,民警上去盘问,并把他们带回局里审查,后来调查结果出来,他们没有参与打架,当晚就放了。
民警审查为何对少年拳打脚踢?符诚解释说,当天他并不在现场,从当天的民警那了解到,是因为四个人都不配合调查,并大喊大叫跳着要闹事,民警在制服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了肢体接触,“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
家属质疑的泼水是暴力执法,符诚回应说,因为在审查过程中,有三个男子特别亢奋,半夜三更大喊大叫,有点像是吸毒后的症状,民警泼水是为了让他们清醒,后来也做了尿液检查,并没有吸毒史。
一没吸毒二没犯法,民警怎能上街随便抓人?符诚并未作出回应,陵水县公安局副局长表示,事发后第二天家属已经到该局信访,领导很重视这件事,目前公安局纪委已介入调查了解。
律师:民警不能刑讯逼供和体罚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采访了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李律师表示,执法人员在没有确切线索的情况下,认为当事人参与斗殴或吸毒,并采取殴打、泼水等强制措施,属于执法不当行为。即便当事人是嫌疑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不能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应该文明执法。
李律师认为,在该起事件中,民警执法不当应该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由公安局内部进行处罚,赔偿当事人医疗费并道歉。
李律师还表示,民警办案有权利盘查嫌疑人,但应该文明执法,作为公民也有义务配合民警的调查。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如果公民拒绝配合,民警可以采取措施制服,但是不能暴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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