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C区12号水果摊位,并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 陈小毛 摄
海口网11月12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媛)11日上午,海口市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海口市南北水果市场C区12号铺面经营者销售分量不足的水果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同时,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拟对该商户做出罚款20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并将其违法记录记入海口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将其违法行为对外公示。
现场,执法人员对南北水果市场零售摊43家商户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不合格称具,发现3家没有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1家涉嫌虚假宣传。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区局已对上述4家商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并通知了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根据经营者签订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承诺书》,扣押其3000元保证金。市工商局还约谈了水果销售商铺代表、市场开办者,通报了处罚情况和检查情况,要求商家诚信经营。
据了解,10月17日,中山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在路南北水果市场C区12号商铺购买水果遭遇缺斤短两。工商执法人员组织商家、消费者一起到公平秤进行复秤。结果发现,消费者购买的芒果、红毛丹、金瓜三种水果共计53.4斤,实际重量为34.2斤,缺斤短两19.2斤,商家多收消费者138.2元。中山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就多收的货款,对消费者作出“退一赔二”处理。
据现场工商执法人员介绍,2014年春节前,工商联合质监计量部门,统一更换了南北水果市场各商铺的电子秤,经检验合格的秤具,都贴上了封条。对于被处罚的商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秤做计量仪器,属违法行为,于11月6日当场没收了商铺的秤具。
“消费者一旦发现商铺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可第一时间拨打12315投诉。”工商执法人员说,消费者在水果市场购买完水果,要向商铺索要发票、收据等,接着可到市场门口的公平秤复秤,若发现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及时向工商投诉。
海口市工商局邢帆局长表示:“对于这种害群之马,我们要严厉查处。如果再出现发生此类事件,整个水果市场都将面临停业整顿。”邢帆介绍,针对水果市场缺斤短两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海口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工商与市场开办者联合管理的方式,将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延伸至集贸市场。以南北水果批发市场为试点,设置商户信用信息查询终端,将商户信用信息对外公示。对水果市场内的商户实行星级分类管理,将对已成立或刚成立的商户信用度默认为“五星”,守信行为的商户将予以加星,而失信的商户将减星,严重失信的商户可一次性将五星扣完。对于五颗星被扣完的商户,工商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由市场开办者将经营者摊位取消,三年内不得再入市场。试点成功后,该局将把该监管办法在全市集贸市场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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