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在北京成立,人民空军作为一个新军种,正式走进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但早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就选派干部去苏联学习航空技术。抗日战争初期,又选派40多名红军干部组成航空队,去新疆学习航空技术。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在东北建立第一所航空学校,培训了一批飞行和航空工程机务干部,为人民空军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准备了骨干。
1949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作出"组建一支能够使用的空军"的决策;3月8日,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期间,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陈云、彭德怀、贺龙、陈毅、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专门听取航校工作汇报,决定成立军委航空局,统一领导中国人民航空事业,并组建作战部队。
7月,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决定在第四野战军十四兵团机关的基础上,合并军委航空局,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
8月15日,在北平南苑机场正式组建第一个飞行中队。10月,又增编了一个空运分队。
11月11日,空军领导机关奉命宣布成立,并随之确立了“在陆军基础上建设空军”的方针和先办航校、后建部队的原则。
组建人民空军第一个直升机飞行大队。
从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以从陆军调来的建制部队、优秀指挥员和原东北航校的人员为骨干,吸收了一批知识分子和原国民党航空技术人员参加,新办的第一批6所航校先后开学,加紧培训航空学员。
1950年6月,以航校第一期速成班毕业学员为主,组建了由歼击、轰炸、强击、侦察、运输等航空兵师、团和新的航空院校,并以各大军区航空处为基础,成立了各军区空军领导机关。
1957年,防空军与空军合并,空军编成中增加了高射炮兵、雷达兵等兵种。
1958年,组建地空导弹部队。于是人民空军在短期内,建立了空防合一的新体制,发展成为以航空兵为主体,包括高炮、地空导弹、空降兵等作战部队,以及雷达、通信等保障部队合成的军种。
第一次跳伞的4名女翻译。
第一个飞行中队的蚊式飞机刚刚着陆。
空军第四混成旅组建时,调空军部队工作的陆军营以上干部合影。
毛泽东主席接见第一批女飞行人员。
1950年3月12日,高射炮兵第1师在武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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