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8日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为解决农村老人特别是农村留守、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2013-2014年度海南省民政厅在全省建设296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年度计划建设床位4063张,涉及村委会296个,占全省村委会总数的11.5%,惠及农村老年人约12.7万人。
据了解,农村幸福院项目是一种“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新型农村养老模式。其中,“村级主办”就是村委会为农村幸福院建管的主体;村委会利用集体闲置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建院;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入住,村集体负责承担或者村集体和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老人的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互助服务”就是不配备服务人员,实行入院老人之间的互相服务;“群众参与”就是组织动员外出务工经商者回报乡亲,社会力量及志愿者自愿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自愿为幸福院提供经济支持或照料服务,在全村形成敬老、助老的良好道德风尚;“政府支持”就是在实行村民自主、自治的前提下,政府给予支持和指导,包括给予一定资助、制定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培训、进行管理服务指导等。
据介绍,幸福院养老不实行政府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如五保户的包揽养老政策,而是面向所有农村老人,子女申请、老人自愿,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入住,村集体负责承担或者村集体和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水、电等日常运转费用,老人的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
据悉,目前已完成下拨民政部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888万元和省级补助福彩公益金592万元;截止11月份,已完成建设84个,在建140个,其余项目正在加紧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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