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文件将迎来密集发布期。
11月15日,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在“2014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透露,人社部牵头的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及细则已制定出来,将于明年起实施,财政部牵头的国有资本预算改革方案也已制定完成。
此外,发改委牵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办法也正在制定中,按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而财政部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和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等方案文件也给出了时间表。
季晓南表示,前述若干文件出台后,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即俗称的总文件才可能出台。接近国资委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则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总文件已经修改十几稿,各部门都有自己的考虑,有些关键问题并未达成共识,最终还需要中改办来定夺。
但在部分国资人士看来,国资改革最终还需要国资主管部门重新定位,理顺国资系统内部关系,国资委需要自我革命。
密集发布
由人社部牵头的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细则将会率先颁布。据季晓南透露,相关文件已经制定出来,正在做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将会在2015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而一位知情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证实:薪酬改革的具体细则由人社部牵头,国资委、财政部协同研究制定,现在已经基本成形,会在12月份对外公布,为明年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提供依据。
季晓南表示,中央同时还要求各省市所属国有企业在明年3月份之前拿出方案,并上报到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而除了薪酬改革方案外,赶在年底前出台的还有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季晓南表示,该方案发改委正在制定中,按照要求是到今年年底结束。
据介绍,目前已有21个省市出台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虽然这些改革方案总体上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但也出现了一些倾向性的问题,所以需要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加以指导。
此外,财政部负责牵头的国资改革文件也有3个,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成立和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投资公司方案,以及国有资本预算改革方案。
而财政部企业司给出的时间表为:2014年研究国企改革总体意见;2015年启动几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试点,印发混合所有制等实施办法;2016年到2020年分批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
与此同时,国资委近期连续召开3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正在加紧讨论混合所有制与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等配套系列改革方案,为深改组的决策提供参考。
季晓南还透露,国有资本预算改革方案已经制定出来了,今年会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5个百分点。
而备受关注的由国资委牵头的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据季晓南透露:“从顺序来说,可能要在前面的若干文件出来后才可能出台。”
部委分歧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数易其稿,但各部委都有自己的思路和考量,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存在分歧,并未完全达成共识。
“国资系统存在两大出资人,一个是国资委,一个是财政部,他们在国企改革思路上不一样,前者主张在增量上做文章,而后者更希望盘活存量,二者改革理念的分歧对下一步国企改革产生的影响不可小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
在国资改革是否应采取“汇金模式”的问题上,财政部、国资委之间的看法也存在一些差异。
财政部认为“汇金模式”更有利于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但国资委则有不同看法,因为“汇金模式”模仿的是新加坡淡马锡模式,而淡马锡是一种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不适合我国推行的政企分开的市场化改革方向。
“顶层设计一直没有达成共识,各方面认识还存在一定差距。”上述国资委不愿具名人士坦言。
季晓南将现在改革的难点归纳起来:一是国有经济的功能界定和分类,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社会上的热点,但也是难点,现在问题是该如何混、怎么混,还有混合的主导权等。李曙光注意到,从地方试点的情况来看,首先难在分类上。
“分类涉及到在混合制企业中国有股的持股比例问题,涉及到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放开的问题,这对参与混合的非国有资本有很多约束。”李曙光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史际春则有不同意见,在他看来,改革中涉及的国企分类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进入了误区,西方国家特殊企业都普通企业化了,淡马锡就是一个普通,不是一个特殊企业,它的特殊只体现在它的内容上,“如果我们只是在功能上和类型上来打圈圈,就是陷入一个误区了。”
另外,在薪酬改革是更侧重公平还是更侧重效率的问题上,不同部门之间也发生过一些观点上的争执。
受访的部分部委官员认为,中央在薪酬改革上更强调公平,所以应该给国企高管薪酬设限,根据相对应的公务员级别确定高管工资。但另一些人则希望用更市场化的方式来激励企业高管。
而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国企改革整体方案迟迟未出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各部委权力分散,使得改革方案长期处于交换意见和磨合阶段。
国资归位
记者从“2014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获悉,国务院在今年10月成立了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担任,成员单位包括中组部、国资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办公室设在国资委。
“该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把关,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跟踪督促国企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提醒国企改革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季晓南称。
成立至今,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开了两次会,分别在11月5日和近日,一是讨论工作规则,二是对国资委牵头起草的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进行讨论,原则框架基本完成,目前正抓紧进一步修改。
李锦认为,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成立,解决了之前国资委统筹乏力的尴尬局面,将加速国企改革顶层方案的出台。
在一些人士看来,国资委统筹乏力的根源在于其定位不清晰。“从《国资法》来看,国资委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角色,如果这样的话,国资委在公司里就是个股东;但同时,相关法律又要求国资委向国有独资公司委派监事,国资委又有监督的职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崔勤之分析称。
而在这种情况下,国资委的角色到底是什么?国资委是运作公司资产呢,是监管公司资产呢,还是自己既运作又监管呢?“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搞好国有企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崔勤之说。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指出,下一步国企改革应借鉴新加坡淡马锡模式,政府只任命一个监督的机构,而不是一个经营的机构放在政府与国企之间,建立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真正做到“管资本”,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管资产”,包括政府要从资产的管理者,向出资者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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