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
海南省已完成84个农村幸福院建设 一半以上社区开展居家养老试点
据介绍,农村幸福院项目是一种“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新型农村养老模式。也就是,村委会利用集体闲置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建院;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入住,村集体负责承担或者村集体和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老人的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
美兰区演丰镇谣城村农村幸福院设有咨询台、健身康复室、餐厅及公共厨房,厨房里配有各种厨具、冰箱,还有茶叶,可供老人自己做饭、泡茶;二楼设有综合大厅,可供老人看电视、下棋、打麻将、阅读练字,还设有两间休息室,共8张床。此外,幸福院还特别设置了室外活动区,安装了多功能健身器材和室外棋牌桌椅。老人们可以在幸福院做各种各样的活动,生活多姿多彩。
据悉,2013-2014年度,省民政厅计划在全省建设296个农村幸福院项目,计划建设床位4063张,涉及村委会296个,占全省村委会总数的11.5%,惠及农村老年人约12.7万人。目前,已完成下拨民政部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888万元和省级补助福彩公益金592万元;截至11月份,已完成建设84个,在建140个,其余项目正在加紧办理手续。
在做好农村养老工作的同时,海南省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有海口、三亚、琼海、儋州等13个市县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试点社区数达251个,占全省社区总数50.8%。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数1880名。
扶贫
247个乡镇将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8大类救助申请一个窗口搞定
在做好养老工作的同时,省民政厅重视扶贫工作。海南省将以建设乡镇(街道办)民政服务站为契机,依托乡镇(街道办)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将在全省247个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杨晓刚介绍,目前,已完成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标识设计工作,制定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受理、转办流程,完成了申请办理流程图的设计工作。省民政厅拟于近日出台海南省“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实施方案,计划在全省247个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年底前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将实现流程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杨晓刚透露,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挂牌运作后,接受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救助申请。
“社会救助涉及很多种类,涉及多个部门,有的需要几个部门协调配合,是民政的,民政部门就直接办了;不是民政的,拿到这里来,我们再转给其他部门办理,老百姓以后统一到一个窗口办理,不用再跑来跑去。”杨晓刚说。
据了解,随着居民收入来源渠道的多样化,除工资外,居民收入还包含储蓄、股票、房屋出租等隐性收入,居民财产信息分散在工商、财税、房管等多个部门。在确定救助对象时采用的走访、信函、听证等传统方法,已难以保证家庭收入核对结果的真实性。杨晓刚透透露,为实现精准救助,海南省正在加快推进全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建设。
据悉,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初审,“海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信息资源库(一期)”已列入2015年度省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全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试用版)已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此外,为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省编办批复同意在省民政厅设立了海南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各市县也将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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