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海南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其中,海南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处长谢平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被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一、琼海市嘉积第三中学私设“小金库”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期间,琼海市嘉积第三中学将收取校服及教辅材料返还的劳务费和部分班会费一起,共计128264元,在学校账户外私设“小金库”,由报账员负责管理,经原校长郭仁渌审批后用于学校日常事务开支。
2014年8月15日,经琼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仁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处长谢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07年至2010年,谢平因公累计借款61万元,尽管单位领导及机关服务中心多次催促,但其均以发票丢失为由不办理报销冲账,直至2010年5月才以现金还款。2011年,谢平再次因公借款40万元,直至2013年10月才以现金清偿借款。
2014年8月29日,省财政厅党组和厅务会议决定,给予谢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山工商所私设“小金库”问题
2012年和2013年,琼海市会山工商所以经费不足为由,私自安排临时工王某某利用办理营业执照年审之机,向辖区内21个橡胶收购点老板收取33笔赞助款共计50500元。其中,5000元用于支付王某某的工资和车油料费;1000元由该所负责人李文良管理;其余44500元未列入该所账簿,由该所报账员张攀管理,用于单位日常事务开支。
2014年8月15日,经琼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文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攀党内警告处分。
四、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0年以来,省体校通过虚报运动员、教练员人数,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共计1288.84万元;2010年至2014年3月,省体校以财政部门不批准食堂开户为由,以支付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费和学生伙食费补贴的名义,从单位账户列支转存入食堂出纳员蔡某某、谈某的个人账户共计1830.64万元,私设“小金库”。在原校长康闽利授意下,副校长杨洁直接经手和指使他人伪造有关会计凭证列支冲账,使用上述“小金库”资金送礼、宴请和发放奖金等。
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康闽利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及其它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文体厅党组按有关规定,给予杨洁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五、省盐务局海口分局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0年1月至2014年5月,省盐务局海口分局(分公司)利用下属企业蓝海晶公司的财务结余款项,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大润发、家乐福等超市的购物卡、实物共计32次,合计金额48.53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海口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符致川先后三次主持有关会议,决定从总公司下拨奖金和公司留利中,以“季度先进科室奖”的名义,由各科室平均发放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奖金金额达33.52万元。
2013年7月至12月,海口分局盐务科科长叶胜雄口头请示分管领导、副局长王永维同意后,通过虚增出差人数和天数等方式套取现金,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违规给6名参公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08万元。
2014年10月30日,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符致川撤销党内一切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责令省盐务局党委督促海口分局部分参公人员退赔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对海口分局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纠正整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盐务局党委给予王永维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海口分局副局长职务;给予叶胜雄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相关链接:
海南通报房屋建筑工程防水检查结果 18家企业受罚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