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廉政网11月24日发布消息,海口市纪委日前对海南华侨中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王继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04至2014年,王继源在担任海口实验中学总务处主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校园工程建设、食堂发包、教学设施设备采购、教师调动、学生入学等多项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继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报道:
海口网11月17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胡坤坤)原海南华侨中学校长曾纪宁在2005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陈世忠、叶纯尤、曾广力等16人财物346.2万元人民币、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9433.4元),为他人在工程承建、采购承包、人事调动、招生合作等事项中谋取利益。11月17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九法庭公开开庭此案。
日前,海口市纪委对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史昌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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