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脸上长出巨大肉瘤
一家人痛苦不安
今天,陕西咸阳市旬邑县赵利鹏、郑丽丽夫妇向记者求助,希望能找一家医院接收患眼癌的女儿,让她减少病痛折磨平静离开这个世界。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小女孩父母做出如此选择呢。法晚记者通过采访得知,2010年9月份出生的赵子涵今年刚4岁。早在2年前患病,在西安某医院治疗时被确诊为上视网膜母细胞瘤,俗称“眼癌”。因该医院医疗条件有限,医生建议赵利鹏夫妇带赵子涵转院治疗。可夫妻二人联系数十家医院,均被谢绝了救治请求。
无奈之下,赵利鹏夫妇只好带孩子到北京同仁医院求医。经专家会诊,医生对此病也没更好办法。
去年,西安一家医院接收了病情严重的赵子涵,并实施左眼球摘除手术。但手术后,癌细胞仍不断扩散。今年9月份,她左脸长出一个巨大肉瘤,经检查确诊为恶性肿瘤。医生对此也是束手无策,跟赵利鹏夫妇讲,孩子病情危重身体虚弱,无法手术只能等待死亡。
面对此状况,早已为女儿治病而家徒四壁的赵利鹏、郑丽丽夫妇抱头痛哭。
赵利鹏说:“医院已判定女儿活不久,我们一家人每天听着被病痛折磨得哭闹的女儿,心如刀割。目前孩子病情恶化,医院也不再收治,只能眼睁睁地在家等死。我们希望哪个好心医院能收留孩子,让她减少痛苦,平静地离开这个世界。”
事实+
“眼癌”手术成功率低
视网膜母细胞瘤,是婴幼儿眼病中性质最严重、危害性最大的一种恶性肿瘤,多见于婴幼儿,2/3在3岁以下,5岁以上者少于5%。易发生颅内及远处转移,常危及患儿生命。
据了解,眼癌病发百分之三十是遗传,剩下为环境因素、人为因素等等,每3万婴儿当中就有一例。迄今为止,我国的医疗水平仍然无法成功攻克这个难题,手术只有百分之二十成功概率。摘“眼”装上义“眼”是国内惯用的方法,手术风险也是极高的,因为癌细胞有可能扩散。
儿童安乐死在中国是“禁区”
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有少数国家,如荷兰、比利时等国,已经通过立法使安乐死成为一种合法选择。今年2月,根据新的立法,比利时允许对身患绝症的儿童实施安乐死,并且没有年龄下限。
但在我国,关于“安乐死”议案一再有人提出,却一直未曾得到回应。时至今日,安乐死在我国法律上仍是个空白区。
由于儿童是否具备辨识能力难以界定,反对者担心安乐死将来会被滥用在无辨识能力的人身上。
但有相当一部分人持不同的看法,认为在中国实际条件下,苛求一个贫困家庭用光家庭的全部费用甚至倾家荡产来维持一个必死儿童不长的寿命,这本身就是一种掠夺。
事实上,两种不同观点的背后,暴露的都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资源有限,一般家庭根本无力承担昂贵的治疗费用的现实。在立法尚遥遥无期的情况下,健全对绝症儿童的社会保障体系,显得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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