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小区难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什么业主的财物受损大多得吃哑巴亏?为什么个别业主不缴水电费就停整个小区水电?在海口市政府征集2015年为民办实事事项意见和建议期间,有不少市民对此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市民提出小区物业管理存在7大问题
针对目前一些小区业主(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增多的现象,海口市民邢先生分析,当前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基层政府缺乏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难组织召开,无人愿参选业主委员;
业主委员会无法在银行开设账户,影响小区正常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管理服务不到位,导致小区盗窃案频发;
物业服务公司擅自提高服务收费,引发与业主的矛盾;
不少小区因房屋面积小住户少,没有物业公司愿提供服务,引发无人管理的难题;
小区秩序员(保安)工薪较低,无人愿干,导致小区秩序员素质低下,服务水平低。
问题:面积小住户少的小区,物业公司不愿提供服务
建议:基层政府组建或筹建公益性质物业服务公司
邢先生还建议,基层政府应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推动相邻小型小区合并成大区管理。对无法合并的小型小区,基层政府要监督其自治管理,帮助小区业主委员会解决银行开户的难题。对于无法实现自治的小区,地方政府和物业主管部门应研究出台让基层政府负起代管责任的政策措施。如研究让基层政府组建或筹建带有公益性质的物业服务公司,以招收下岗人员或无业人员参加物业服务工作的方式,在为这类小型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为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问题:小区业主财物被盗窃后,损失很难得到赔偿
建议:住建部门应出台措施,建立物业保证金制度
“作为小区业主,我们最担心的就是在小区里能不能住得安全放心。前段时间,经常能看到小区住户被盗的新闻,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形同虚设,实在让人担心。”昨日,家住海口市西沙路的市民刘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建议政府住建部门应该针对市民担心的小区安全问题出台具体的措施,比如建立保证金制度,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前,应先向住建部门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一旦发生小区业主被盗事件,并确定是物业管理的责任,业主就可以向住建部门申请保证金赔偿,以减少自己的财产损失。这样将对物业产生很强的约束力,逼着物业想尽办法去保护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刘先生说,目前当小区业主财物被盗事件发生后,即使业主报了警,很多最后也是不了了之,而不少物业又推脱自己的责任,小区业主的损失很难得到赔偿。因此,一旦发生此类事情,许多业主往往是吃哑巴亏。
问题:因个别业主不缴水电费,整个小区水电被停
建议:水电经营单位应抄表到户,向终端用户收费
“小区的少部分业主不肯缴水电费,结果其他业主都跟着遭殃,整个小区被停电停水。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专门的规定。”昨日,家住海口府城的符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提出建议。
符先生介绍,24日在海口就发生了一起小区被停水停电,导致许多业主上街“维权”的事件。当晚,在海口市中山南路与凤翔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的数百名业主因小区内停水停电两天,来到街头请求供电。符先生认为,该事件的原因主要就是小区部分业主未缴纳电费,致使小区物业拖欠电费,供电单位将小区用电切断。虽然经调解,当晚恢复了供电,但是已对大家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符先生说,按照相关规定,供水、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对小区住户应该做到抄表到户,并向终端用户收取有关费用。而实际上许多小区的供水、供电是由物业代收费用,然后转交给水、电经营单位。一旦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不交水电费或者拖欠水电费,就会导致整个小区的供水、供电被停止,使大部分按时交水电费的业主合法权益受损。因此,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督促水、电经营单位尽快对小区做到抄表到户,并向终端用户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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