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9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任锦雯)昨日(2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明年我省拟利用省级专项资金立项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省教育厅要求,尚未建设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要优先列入2015年申报计划;适龄幼儿1200名以上的乡镇要考虑建设第2所公办乡镇幼儿园;同时,各市县教育(教科)局要把辖区内农场纳入本地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幼儿园的布局坚持以方便就近入园为主进行合理布局。
新建幼儿园原则上规模控制在360人以内
省教育厅强调,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含公办农场中心幼儿园,下同)的选址须选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以方便本乡镇幼儿入园和发挥对全乡镇其他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具有独立的园舍,特别是部分原为乡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的扩建项目,要保证其园舍和中心小学相互独立,互不干扰。新建幼儿园模式分360人(12个班)、270人(9个班)和180人(6个班)三种,占地面积和园舍建筑面积要符合有关规定,改扩建幼儿园的规模视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规模控制在360人以内。
新建项目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各地申报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新建类项目的,根据有关规定,省财政专项资金按每班最低不少于30万元、最高不超过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超过12个班的,按12个班计算,每市县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申报改扩建项目的,省财政专项资金按每班最低不少于1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市县申报的项目原则上1-2个。已列入2015年中央资金农村学前教育投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所需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按照每班6万元标准配置,设备资金下达市县,由市县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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