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记者华青剑)千呼万唤始出来,今日,由央行起草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为利率市场化保驾护航。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宗良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50万”兼顾了国外的标准和国内的实际情况,这是一个合理的标准,能够覆盖绝大多数储户的存款,有利于最大限度保护储户的利益。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 50万的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央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大家不用太担心,我国经济是处于上行的阶段,金融机构倒闭的概率很小。假如出现问题,往往采取不是的倒闭,一般是承接、转让。”宗良进一步指出,50万以上的钱还是有保障的。我国还是比较重视保护一般储户的利益,金融机构破产的概率较小,采取破产清算的概率也较小。
宗良表示,短期来看,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会增加银行的经营成本,但是成本不高。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经营的好,风险低,费率就低,成本就低。从长远来看,有利于银行业长远的发展,推进、督促银行业的改革。
关于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意义和作用,宗良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第一,有利于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为利率市场化保驾护航,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就不会出现挤兑现象,因为有了存款保险来负责。
第二,有利于金融机构的良性竞争,机制的建立为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的较好的条件,做自己最有特色的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
第三,建立了市场化的处理机制,有利于维护我国的金融体系稳定。过去是隐性的担保,但是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处理程序规范化,构筑了安全网,为有效的处理金融机构的退出,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未来,会否出现储户的存款在银行之间进行腾挪?宗良认为,不排除有的储户会进行这个操作,但是总体上不会形成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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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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