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海口两男子余某德、苏某会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发送非法手机短信广告,扰乱正常通讯业务,造成手机用户通话中断达19568次。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余某德、苏某会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3年11月份,余某德、苏某会以每人每月5000元的报酬受雇于一名福建男子(姓名不详,另案处理),以余某德的名义租赁一辆牌号为闽D8X095的起亚牌小轿车,并携带该男子提供的“伪基站”设备发送非法手机短信广告。12月4日上午10时至11时,两人在海口市开车流窜发送手机短信广告时在龙华西路某制药厂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扣押到牌号为闽D8X095的起亚牌小轿车一辆(已退还车主谢某某)及“伪基站”设备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两部。
经海南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对“伪基站”设备进行检查后发现,余某德、苏某会使用“伪基站”于2013年12月4日9时22分17秒发送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工行储户,您的密码器于次日失效,请及时登录手机网站:www.ibctd.com进行维护更新,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工商银行》”,发送次数为19513次。于2013年12月4日9时26分14秒发送短信内容为“皇冠现金网,足球实时网,六合彩、玩法多多,尽在,存500送125”,发送次数为55次。共造成19568个用户手机通信中断。
经海南省无线电监督管理局对缴获的“伪基站”进行测试和检验,结果为:作案用的“伪基站”是未经国家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该设备工作频段与公众移动通信GSM基站的工作频段相同,对正常的移动通信业务产生有害干扰。该设备能模拟其附近的公众通信GSM基站,强行拆除该区域的手机合法用户与运营商网络之间的正常联系,强制将手机用户绑定到其网络,并向手机用户发送信息,被强拆的手机用户会出现正常通信瞬间中断的现象。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德、苏某会使用未经国家型号核准的“伪基站”发送广告信息,强行拆除手机合法用户与运营商网络之间的正常联系达19568次,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应予惩处。
相关链接:
“双十一”收到上百条垃圾短信 多半来自消费过的商店
“未同意不得发送”能让垃圾短信折翅吗
重拳出击,向“垃圾短信”开战--9部门联合部署打击整治“伪基站”专项行动综述
苹果iMessage垃圾短信利益链:非法公司月进300万
仁爱礁“欢迎来中国”短信出处不明 或为垃圾短信
举法律大棒严打“垃圾短信车”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